一、委托
1.城市房屋所有权委托
2.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
3.其他不动产物权委托
4.动产物权委托
5.债权委托
6.股权委托
7.著作权委托
8.专利权委托
9.商标权委托
10.原产地地理标志委托
11.未成年人监护委托
12.委托诉讼
13.委托招投标
14.法定代表人权利委托
15.股东权利委托
16.董事权利委托
17.其他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委托
二、声明
1.放弃继承权声明
2.涉及出生的声明
3.涉及死亡的声明
4.涉及婚姻状况的声明
5.商标转让声明
6.不涉及财产的声明
7.未成年人监护的声明
8.撤销遗嘱声明
9.遗体捐献声明
10.器官捐献声明
11.微信公众号迁移声明
12.其他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声明
三、保证书
1.保证书
2.保函
四、公司章程
1.公司章程
2.合伙章程(协议)
3.社团章程
五、出生
六、生存
七、死亡(失踪)
1.正常死亡
2.非正常死亡
3.宣告死亡
4.宣告失踪
八、身份
1.国籍
2.法定监护
3.指定监护
4.委托监护
5.因死亡户籍注销
6.因迁移户籍注销
7.未做过户籍登记
九、曾用名
1.曾用名
2.译名(笔名)
十、住所地
十一、居住地
十二、学历
十三、学位
十四、经历
1.自然人经历
2.法人经历
3.非法人组织经历
十五、职务
1.职务
2.专业技术职务
十六、资格
1.法人资格
2.非法人组织资格
3.用于知识产权事务的法人资格
4.职业资格
十七、无(有)犯罪记录
1.无犯罪记录
2.有犯罪记录
十八、婚姻状况
1.未婚
2.离婚未再婚
3.丧偶未再婚
4.已婚(初婚)
5.已婚(再婚)
十九、(非继承)亲属关系
二十、收养(仅限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
二十一、财产权
1.股权
2.著作权
3.专利权
4.商标权
5.存款
6.不动产物权
7.动产物权
二十二、收入状况
二十三、(自然人申办)纳税状况
二十四、选票
二十五、指纹
二十六、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1.签名
2.印鉴
3.印鉴式样
4.签名式样
二十七、查无档案记载
二十八、证书(执照)
1.出生医学证明
2.身份证
3.护照
4.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
5.录取通知书
6.在读(学)证明
7.毕业证书
8.学位证书
9.成绩单
10.合格(结业、肄业)证书
11.外语水平(等级)证书
12.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1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4.机动车驾驶证
15.机动车行驶证
16.体检表(健康证)
17.病历(案)
18.诊断证明书
19.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
20.(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1.结婚证
22.离婚证
23.退休证
24.离休证
25.退伍证
26.收养登记证
27.民事判决书
28.民事调解书
29.判决生效证明
30.在职证明
31.收入证明
32.工资证明
33.纳税证明
34.实习证明
35.税收完税凭证
36.不动产权证书
37.不动产登记证
38.机动车登记证书
39.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40.存款证明
41.营业执照
42.组织机构代码证
43.税务登记证
44.仲裁书
45.裁定书
46.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书
47.火化证明
48.鉴定报告
49.验资报告
50.审计报告
51.评估报告
52.商标注册证
53.专利证书
54.疫苗接种证明
55.预防接种证明
56.艾滋病病毒检验报告单
57.派遣函
5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9.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1.会考证
62.生产许可证
63.建筑许可证
64.规划许可证
65.开户许可证
66.作品登记证
67.获奖证书
68.荣誉证书
6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70.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十九、文本相符
1.影印本(复印本)与原本相符
2.译本与原本相符
3.节本原本相符
4.副本原本相符
三十、保全证据
1.保全书证
2.保全视听资料、软件
3.保全送达行为
4.保全网页
5.保全电子邮件
6.保全即时通讯记录(短信、微信、QQ 聊天记录等)
7.保全服务器数据
三十一、合同(协议)
1.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2.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3.离婚协议
4.离婚后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协议
5.收养协议
6.解除收养协议
7.变更抚养协议
8.扶养协议
9.房屋买卖合同
10.著作权转让合同
1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12.商标权转让合同
1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4.专利权转让合同
15.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16.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17.劳动合同
18.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19.资助出国留学协议
20.合作协议
21.法人(非法人组织)决议
22.其他组织成员决议(决定)
23.其他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合同(协议)
三十二、公证保管
1.遗嘱保管
2.文书保管
3.作品保管
4.电子数据保管
5.物品保管
三十三、代书
三十四、咨询(顾问)
1.公证事项咨询
2.公证事务咨询
3.司法辅助咨询
■单位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司法局大院内一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早上0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75-7820218
邮箱:pnxgzc@163.com
出品| 平南县司法局
来源| 公证处
编辑| 韦力瑜
审核| 李 璐
签发| 李益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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