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对3名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第十一期)

政务   2024-10-18 18:15   江苏  



东台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东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以下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潘浩

1996年8月23日出生

户籍地:东台市南沈灶镇港桥村九组42-1号

执行案号:(2024)苏0981执1737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525549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有效期:履行完毕止

联系人:刘法官(0515-85293110)




曹卫东
1985年4月23日出生

户籍地:海安市南莫镇南莫村七组39号

执行案号:(2024)苏0981执恢361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659840.85元

悬赏金额:1、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2、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并采取拘留措施的给付赏金1000元

悬赏有效期:履行完毕止

联系人:刘法官(0515-85293110)




叶礼明
1968年1月26日出生

户籍地:东台市东台镇三灶居委会十组580号

执行案号:(2015)东执字第0143号、0145号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未履行标的额:347.78万元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有效期:履行完毕止

联系人:杨法官(0515-85293047、85293049)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举报人提供的上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属实,执行法官依该线索执行到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东台法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悬赏金额奖励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特别提醒:悬赏有效期内,两人以上提供线索的,悬赏金由在先登记的举报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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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执行局    编辑:夏卫萍    审核:夏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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