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盐城,有这样一位基层法官:33年前,他怀揣法治梦想,扎根基层法庭,在最贴近百姓生活的地方播撒法治的阳光与希望,被乡亲们亲切地称呼为“泥腿法官”“农民法官”。
他就是东台市人民法院三仓人民法庭庭长徐刘根,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江苏最美法治人物、江苏最美法官……前不久,被推荐表彰“全国模范法官”。
让我们一起走近徐庭长,听他讲述深耕基层的法治故事和感受。
1991年,我大学毕业后进入东台法院工作,至今已经33年。这些年,我一边办理案件,一边耕读劳作,乡亲们亲切地称呼我为“泥腿法官”“农民法官”。对此有人觉得太土气,我却很自豪,这说明辖区的群众把我当贴心人。我深感在基层法庭工作,必须有“农民心”,才能知“农民愿”,只有真正面向群众、服务群众,才能在乡土大地擦亮公平正义的法治底色。
上世纪80年代末,我还在上高中,一位亲戚被邻居家的狗咬伤了,而邻居谎称是亲戚打狗在先,虽经村里多次协调,但他仍拒绝赔偿。得知此事后,我主动站出来和亲戚共同写起诉状、一起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决邻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读大学期间,因学习法律专业,我经常收到亲戚邻居寄来的信件,里边大都是咨询法律相关问题。我发现,农村原来是这么地缺乏法律知识,却又是这么地需要法律知识。“扎根乡村、回报乡里”的种子就这样深埋在了我的心里。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东台,第一站被分配在新街人民法庭,9年后随着法庭撤并到唐洋人民法庭,2019年又到了三仓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最常遇到的就是家长里短的纠纷,可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却都不服气。有时现场明明调解妥当,其中一方回家后又翻脸不承认。一些村民对法院的诉讼程序和相关规则比较陌生,对被“告上法庭”反应激烈,调解时一言不合甚至还会动手。
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我慢慢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农村里的案件,大多都是“熟人纠纷”,不少案件都牵扯了数十年甚至上下几代的矛盾。办理案件时,受到传统司法职能定位的影响,我们容易不自觉地将矛盾纠纷内容特定化、法律化,可设身处地考虑一下,如果仅仅依据法律来评价纠纷里面的生活事实,很容易忽视纠纷背后的多重矛盾与情理需求,万一处理不好,容易造成一段“熟人”关系的破裂。这在农村来说,影响巨大。东台是董永故里,孝贤文化远近闻名,村民们与生俱来就对长辈老者充满尊敬,如果在审理一些难以调解、关系复杂的案件时,邀请一些在当地有威望、受大家尊敬的老同志参与调解,是否会有更好的效果呢?
在这样的思路下,我渐渐摸索出一套适合当地老百姓的“道德评议”机制。在巡回审理时,邀请一些工作经验丰富、社会声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组成道德评议小组,先从道德的角度对案件和当事人行为进行评议,再从法律的角度徐徐图之,分析案情,讲透情理法,努力让当事人胜败皆服。这样既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当事双方过往的矛盾,便于寻找更合适的调解角度,也能在解纷的过程中,用最简单易懂的方式普法,加强乡村法治建设。长年累月的巡回审理与道德评议,潜移默化地改善了社会风气,提高了村民道德水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我曾办理过这样两起案件,一是三仓镇某村村民李某承包了村里的农田,大面积种植西瓜,他与同村的王某签订了运输合同协议,可因为诸多原因,西瓜收购价下降,李某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运输费,被王某告上了法庭。二是某户人家有个砂石场,风大时,水泥灰尘容易被风吹起,影响邻居家的桑田。尽管砂石场的负责人也帮助农户进行了桑叶清理,但依旧无法让对方满意。
这两个案件看似没有关联,可中间的核心“元素”都是辖区内重要的特色农业。三仓法庭下辖三仓、唐洋、新街、许河等7个镇(区),管辖地域面积约640平方公里、人口近30万,农业资源丰富,辖区内有“东台西瓜”“许河冬瓜”“弶港文蛤”等多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与这些特色农业相衔接的上下游产业都是强村富民的支柱产业,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矛盾的地方。接到第一个案件时恰好是初夏时节,也是西瓜的重要销售期,如果耽误了被告瓜田的采摘和上市,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影响。第二个案件里,蚕的生长需要大量新鲜干净的桑叶,被污染的桑叶会降低蚕的成活率与成茧的质量,可损失轻重只有当地经验丰富的蚕户才能体会。
为了护航辖区特色农业发展,我们搭建了涉农绿色通道,以“不误农时”为准则,对农产品产购销和其他环节中产生的纠纷快立、快审、快结。同时,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户法律需求,通过以案释法、接受法律咨询等形式,对他们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针对辖区涉农案件频发且具有时效性的特点,与三仓镇、许河镇、沿海经济区等镇区和西瓜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协力妥善化解重点领域矛盾,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相关做法与红色党建引领、金色天平解纷合称为“‘三色’引领·法治‘满仓’”工作品牌,获评“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品牌”。
如果说尊重社情民意是在法律框架下对过往延续而来的“熟人社会”关系的思考,谨慎研究涉农合同纠纷与侵权类案件是对特色产业的回应,那加强基层普法工作则关乎乡村法治建设的未来。
每年我们都会对辖区生产生活中最常需要的法律常识进行梳理,对合同与证据意识、维权程序、政法部门职能等村镇居民需要用到的法律常识进行普及;对“你妨碍了我家进出我就推翻你家围墙”的“同态复仇”心理进行规劝;对“危险驾驶罪”“盗窃罪”“聚众赌博罪”“非法捕捞罪”等农村常见的犯罪类型和后果进行阐明。2023年以来,我与同事们累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8次,发放各类普法材料2000余册,瓜田、小巷、工厂里都留下我们普法的身影。
每个季度,在中国工农红军盐城东台红军小学——三仓小学,都能听见稚嫩又严肃的声音:“现在开庭!”在这些特殊的“庭审”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被告人等角色,均由该校学生担任。有一个模拟案件是真实发生过的“校园欺凌”案,被告人王某虎因被害人陈某喊其绰号而心生不满,双方发生口角,王某虎叫来高年级的康某,二人要求陈某下跪,并殴打陈某致其轻伤,康某还用手机拍摄殴打视频,在QQ空间与学生之间广泛传播,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孩子是社会的未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与三仓小学联合创设了“红娃法庭”沉浸式普法项目。每学期根据各年龄段学生的接受程度,研究制定适合本年级的法治课堂清单,提前安排好课程主题、时间、数量,把未成年人校园侵权、寻衅滋事等最实用的6类法治教育搬到课堂。在“模拟法庭”中,孩子们通过角色扮演充分了解了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切身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审判活动的威严,也对违法的严重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庭上,我们还会邀请学生家长现场观摩,引导家长重视家教家风,同时坚持做好模拟法庭点评,让孩子们在不断学习和实践中播下“法治之种”、绽放“未来之花”。
2023年12月,我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站在领奖台上,我百感交集。这份荣誉是对我和同事们工作的肯定,也让我们更审慎地思考扎根基层、守护法治的意义。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就像大树扎根土地一样踏实心安,能立足司法审判岗位,为基层的老百姓做点什么,是我内心最深切的满足。未来,我会继续坚守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让公平正义、法治梦想在乡土大地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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