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市中院关于“金秋利剑”专项执行行动的部署,9月10日,定陶区法院集中力量开展“金秋利剑”专项执行活动。
清晨6点,迎着初秋带着凉意的微风,定陶区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完毕,随着执行局局长邓洪强的一声令下,大家开始奔赴执行目的地。
本次专项执行主要围绕劳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金融借款纠纷、小标的等案件展开。共出动4辆警车和23名执行干警,截止下午13点,历时7个小时,共查找被执行人28人次,依法拘传6人到院。到院后,经与6名被执行人协商沟通,其中1人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当场支付申请人300000元,此案以执行完毕结案。其他5人均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当场支付共计235000元,且均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下一步,定陶区法院将持续开展好“金秋利剑”集中执行行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遏制和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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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文稿:牛海宾
编辑:康一丁
审核:黄 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