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上午9时,随着法槌敲响,一起被告人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案件庭审正式开始。该案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党组书记、院长蓝涛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聂学敏出庭支持公诉,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察委副主任、代理主任陈刚,全国人大代表马化彬,区人大及各乡镇、街道代表95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接受了一场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
法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
庭审中查明,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在对企业日常监督、考核和承揽工程方面提供帮助。
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并深深忏悔,并通过自己的经历警示在场人员,要时刻守住廉洁自律底线,算好人生账,切莫因一时之贪造成追悔莫及的后果。
反面典型案例是警示教育的“活教材”,更是有效的“清醒剂”。定陶区人民法院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作为开启“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第一站,不仅以最直接有效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更体现了法院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积极行动。下一步,定陶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丰富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活动形式,夯实奋进新时代的宪法根基,为全面深化改革注入更多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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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文稿:康一丁
编辑:曹 硕
审核:黄 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