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方率调研组一行到区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座谈,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蓝涛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近年来,区法院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以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努力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自2020年4月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以来,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9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民事案件61件、行政案件62件。全力守护绿色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法庭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先进集体”。
座谈会上,蓝涛从“高站位部署环资工作、高效能推进环资审判、高频率开展法治宣传、高标准建设审判队伍”四个方面,详细汇报了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加强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协同共治和受损生态环境修复问题等进行充分探讨和交流。
赵方指出,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她强调,区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强化府院联动机制运用,汇聚工作合力,构建协同共治共享大保护格局,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要以案释法,常态化做好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案例的教育预防指引作用,用心用力用情守护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高品质生态环境司法支撑高质量发展。
蓝涛表示,区法院高度重视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梳理总结,不断改进工作,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着力培养环资审判专业人才,进一步强化环资审判职能,完善与行政机关的统一协调、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提高审判效力。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级调研员单波,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刘艳红,特邀代表区人大城乡建设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工作室主任张俊英,区法院党组成员任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建光、审判委员会委员张献军及相关同志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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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
文稿:康一丁
编辑:曹 硕
审核:黄 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