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24浙江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教育   2024-12-17 17:02   浙江  

杭州市钱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钱塘区卫生监督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各岗位招聘人数详见《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各级疾控中心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在职在编人员所在单位的经费形式应为财政补助。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及其他要求

1.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30分止。

2.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可按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稿发至qtqwsjkj@126.com(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钱塘区青六北路769号北2楼203室(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注: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应聘材料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以备审核。

3.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5.公布不开考岗位

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并于2024年12月26日在杭州市钱塘区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六、考试

1.考试按岗位采用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60%)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2.笔试、面试均以100分制计算,均以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3.有笔试环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学术能力、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等,根据岗位要求有所侧重和调整。

5.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线)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9月17日发布)执行。

若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钱塘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571)89536307、89536329。

本公告由杭州市钱塘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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