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信立减金使用规则
(1)达标持卡人根据活动页面提示领取“微信立减金”后,可在【微信】-【我】-【小店订单与卡包】-【优惠券】项下查看已领取的券。
(2)使用微信立减金时,持卡人需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绑定微信支付使用,一次限用一张,不可叠加使用。10元微信立减金单笔实付金额满20元可使用,50元微信立减金单笔实付金额满100元可使用,100元微信立减金单笔实付金额满200元可使用,每张微信立减金券限一次使用完毕。
(3)持卡人领取成功后,微信立减金将自动存入微信卡包,微信立减金自领取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有效,微信立减金不开发票、不设找零、不可兑换现金,逾期未领取或未使用自动作废,无法重新领取,不予补发。
(4)微信立减金仅限微信商业支付时使用,微信立减金使用生效仅限主动付款且支付成功的订单,其他免密支付、他人代付的订单、社交支付(如转账、红包、个人收款码支付等)、理财、中国境外商户、少数特定商户(如肯德基、必胜客、CoCo奶茶、Five Plus、Miss Sixty、ochirly、CovenGarden、Denham、孩子王、热风、太平鸟、优衣库、广东电信、星巴克、珠海城建、航联、微众银行、分付、零钱通、理财通、信用卡还款、腾安基金、哔哩哔哩、同程艺龙、便利蜂、航联保险、华为商城、Apple商城、FivePlus、抖音等)及客户微信支付功能关闭不可参加。微信立减金领取及使用需同时满足微信端相关规则。
(5)使用微信立减金完成支付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时如微信立减金已过期,则微信立减金不予退还。退款时如微信立减金未过期,全额退款的,将退回该笔订单的实际支付金额及微信立减金,微信立减金有效期仍为自领取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有效;部分退款的,则按比例退还持卡人实际支付金额及微信立减金,微信立减金有效期仍为自领取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有效。
(6)本权益内容由第三方活动服务商提供服务,如有微信立减金使用问题可咨询北京嘉华铭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059988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注意事项
(1)交易日期以中国工商银行系统记录的交易时间(北京时间)为准。交易金额以实际入账人民币分期本金金额为准,不含分期利息金额。退货或取消分期不计入累计分期金额。
(2)参与活动持卡人需符合我行活动规则以及微信支付系统规则,如持卡人登录微信的绑定手机号、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手机号与我行预留手机号不符,或因个人交易行为触达微信平台风控,则无法参加活动。
(3)活动期间,同一笔分期业务不可重复领取优惠,根据每月办理商户分期业务金额,可在次月领取相应档位对应的电子券。同一用户每月在所有档位仅可参与一次活动,不同月份均可参与活动。同一身份证号、同一银行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设备终端,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活动无需报名,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4)在持卡人领取微信立减金界面有剩余名额显示,该功能因系统原因存在数据统计时差,可能存在查看剩余名额时尚有存余,但领取时已经领完的情况,以持卡人领取微信立减金后微信立减金的到账结果为准。
(5)本活动中商品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商品型号、价格、数量等)由服务商负责,工商银行不对其价格、质量、物流、服务等事项承担责任。持卡人因商品或服务质量引发的索赔、质询及投诉等由服务商负责处理和解决。活动期间如需帮助,可联系服务商(济南市欣源商贸有限公司)热线4007887976,工作时间:8:30-17:30。
(6)如持卡人出现违规行为(如使用立减金后立即提前还款刷单、虚假交易、作弊、恶意套取现金、恶意套券、非法传播本活动等),中国工商银行有权撤销持卡人活动参与资格及撤销违规交易,收回已获得的优惠金额,取消持卡人以后参与活动的资格,加入活动黑名单,并保留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若持卡人卡片被冻结、止付、收卡、销户,或发生欺诈、套现、逾期还款、对中国工商银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发生或涉嫌发生从事违法、违规、违反牡丹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或相关业务约定条款及其他相关规定等情形的,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活动的资格。如因客户未在有效期内领取或使用微信立减金、更换工行预留手机号、信用卡可用额度不足、退货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成功领取或使用微信立减金的,不予补发。
(8)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工商银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活动时间及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相关途径(如工行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