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发
《关于建立80—89周岁老年人
高龄补贴制度的通知》
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尽快出台
各自的实施办法(细则)
明确具体的补贴标准
并自6月份抓好发放落实
市级办法出台后,各县市区、功能区第一时间启动做好摸底调研、资金测算、文件起草等相关工作,协同高效推动工作落实。截至目前,6个县市区和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均已出台各自实施办法。其中,东平县和肥城市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宁阳县、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
接下来,市民政局将采取电话抽查、入户走访等形式,加大对县市区、功能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调度力度,确保按照明确的时限要求,精准及时全面落实到位。
来源:泰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