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这些车被查了!

文摘   2024-08-15 23:12   山东  
有市民反映
满庄镇考试路段
教练车违规从事教学活动
影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
经交警岱西大队现场调查
确有教练车占用考试路段

从事教学活动现象




交警依法对教练员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1分;对用口罩、掀开后备箱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并对教练及学员进行批评教育。

在考试路段进行教学培训

存在安全隐患

01

考生驾驶技术尚未经过考核,不具备上路条件。

02

多辆练习车聚集在考试路段,易发生事故。

03

车速不等、随意停车、中途上下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04

影响正常考试工作。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泰安交警也在2023年9月20日,发布公告,禁止小型教练车进入考车路段。

考试路段不是驾校练习场

泰安交警提醒广大教练和学员
安全教学、规范教学、文明教学


来源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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