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新的一期
一周交管热点咨询TOP3
1、驾驶证已经过期两年了还能办延期吗?
答:不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2、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后,原先的行驶证找到后还能继续使用吗?
答:不可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五十二条: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名下有两辆车子,怎么把这两辆车的号牌对调?
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条: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
(二)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
(三)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两辆机动车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申请前,应当将两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两车的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
来源:苏州交警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