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副厅长唐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宪民,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政委张育晖,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贾晔,共同介绍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并通报典型案例,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卢莹主持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二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卢莹
发布人
省公安厅副厅长 唐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宪民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政委 张育晖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 贾晔
省公安厅副厅长 唐生
唐生:
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就全省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依法治理、系统治理、联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全面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行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的安全根基。
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针对个别机动车检验机构为追求非法经济利益置安全底线和主体责任于不顾,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测数据,违法替检代检,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导致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严重干扰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正常运行秩序这一旧有顽疾,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统一坐镇指挥、安排调度,主动对接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自2024年4月上旬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挺膺担当,切实发挥公安部门侦查打击职能,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机动车检验市场乱象,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规范了车辆检验检测秩序,切实强化了道路交通事故源头管防能力。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共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306家,发现安全检验环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80家,对71家机构进行了约谈告诫、对56家机构责令整改,对35家机构暂停采信数据,对2家机构停站处理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撤销资质,对12家机构作出罚款31.17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横向联动,合力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管出声势,省公安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主要任务、检查依据和检查重点。专项整治期间,先后联合对全省306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暗访检查,组织开展了14次市(州)交叉互查、统筹部署了10波次省级督导检查,实现了检查对象全覆盖、安检流程全覆盖、部门业务全覆盖。期间在全省范围内抽调11名全省高级查验员出动35人次,全力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建联合检查专班,从场地、人员、设备、原始记录和报告、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了全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车检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整治工作成效。
二、强化研判,猛药除疴。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重”的工作思路,专项行动期间,根据上级移交、系统排查和群众举报等途径掌握的多条信息线索,本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在做好外围排摸、充分取证、固定证据的基础上,组织兰州、白银两地公安机关侦办2起“违规替检”刑事案件,其中1起案件11名涉案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1起案件目前正在审查起诉阶段;指导酒泉市公安机关查处7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违规降低检验标准案件,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建章立制,依法管理。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省公安厅牵头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会商事项合作备忘录》,建立“四项合作机制”,深化协同共治,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防线。针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机动车检验机构在检测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针对性制定了《甘肃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明确6类违法情形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规定予以处罚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2条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科技赋能,强化监管。在加强日常管理和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机制优势,通过数据模型运算比对,每月分析全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数量、异地委托检验数量和车辆类型等核心要素的变化动态,精准研判、靶向分析外省重点车辆集中替检代检和降低检验标准的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异常数据深挖彻查、全面起底。同时,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监管中心在日常业务审核中对外省籍重型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货车等重点车型,采取比对历史检验记录、核查本辖区车辆行驶轨迹等方式进行重点审核,严防出现替检代检违法行为。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全面复盘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战果,深入分析研判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找准行业管理、综合治理和部门监管存在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通过提级办理和行刑衔接,坚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发挥震慑警示作用,全面规范车检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宪民
张宪民:
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很高兴就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和大家交流。下面,我对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机动车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政策红利的释放,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逐年增多,而部分车型检验的年限延长,市场供给明显趋缓,个别检验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安全底线和主体责任于不顾,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测数据、违法替检代检等问题时有发生。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维护市场秩序的重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好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将专项整治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一项重要举措,联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部署开展了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下大气力治理“车轮上”的检验检测问题,不断规范机动车检验市场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
自今年4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306家,检查覆盖率达97.5%,8家机构处于停业状态,未进行检查。其中,约谈、告诫170家,责令改正233家(占总数的74.2%),处罚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的18家,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30家。目前,涉及违法问题的相关案件正在办理,涉及违规问题的机构已通过责令改正达到要求。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部署。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专题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多次就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和指示。根据党组安排,我局与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充分沟通协商,印发《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以机构自查、属地检查、市州交叉互查、省级督导检查的方式,对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的专项整治。并组织各级监管人员和各机动车检验机构负责人,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传达专项整治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二是齐抓共管,合力集中整治。考虑到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安检、环检等事项由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共同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实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和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各级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深化行刑衔接、实施联合惩戒,发挥整体合力,严厉打击不按标准检验、篡改检测数据、串通涨价和违规收费、替检代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为了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我局实行台账化管理、纵横向比较、点对点跟踪,每月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并联合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明查暗访机动车检验机构154家,责令停业整改105家(停业整改率68.2%),整改49家。
三是提升能力,严把检验质量。5月16日至6月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总工会等单位,组织全省4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260余名参赛队员,以授权签字人笔试+实车检验的形式,开展全省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大比武活动,在机动车检验行业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针对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机构授权签字人不熟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未有效履行技术审查职责的问题,12月15日组织全省614名授权签字人,以闭卷笔试的形式开展了能力验证考核,督促机构加强管理,严把检验检测质量关,提升授权签字人技术能力水平。
四是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的通知》,优化许可准入,简化资质认定流程,压缩技术评审时限,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切实推动改革取得惠民利企实效;同时,对检验机构合理布局、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升车检服务提出明确要求,引导机动车检验机构在享受政策福利的同时,规范自我行为,优化车检服务,更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真正做到放而有序、管而到位,助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通过为期8个月的专项整治,机动车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测数据、替检代检等弄虚作假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检验人员的能力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行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立足职能职责,凝聚执法合力,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服务效能,坚持规范监管和推动发展并重,指导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行业公信力建设,继续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坚持以打击违法和完善监管体系建设相结合,为群众“车轮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政委 张育晖
张育晖:
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就甘肃公安交管部门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省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部署,以“专业+机制+大数据”为主导,不断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重”,成功打击、处理了一批机动车检验机构,通过刑事处理、行政处罚、暂停采信等措施,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严重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对违规行为做到惩戒规范,有效地净化了全省机动车安检市场,依法规范了机动车安检工作,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源头防线。
典型案例一:兰州成功打击处理“违规替检”案件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数据比对、群众举报等途径获取到部分外省籍车辆在兰涉嫌替检违法线索后,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核查。在外围细致排查的基础上,发现兰州华骏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替检代检”行为。3月27日,嫌疑人再次使用工具车悬挂虚假号牌进行替检过程中,专案组果断出击实施抓捕,现场一举抓获涉案人员21名,查获替检相关车辆3辆,涉案号牌25副,车架号模具4块,放大号牌模具5副,“电子打码机”1套。经查,嫌疑人海某江、何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与兰州华骏机动车检验有限公司法人闫某富等协商,为外省非法改装的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进行替检,帮助改装车辆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涉案车辆高达800余台,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核实后,“替检代检”车辆均已通报车辆属地车管部门,及时撤销其检验结果,彻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犯罪嫌疑人海某江、何某等11人被公安机关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期,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件作出判决,11名涉案人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4人判处实刑、6人判处缓刑、1人另案处理。
典型案例二:酒泉依法查处“降低标准”车检案件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取“专业+机制+大数据”现代警务工作机制,通过业务监管、系统抽查,定期抽检、业务核查等方式,发现辖区部分检验机构在对轻型货车驻车制动检验项目检测时,用前轴制动力或脚刹数据替代驻车制动数据,存在为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和提前在车辆检测登记表上签注意见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确保案件证据确凿,酒泉支队成立专案组对涉嫌违法的检验机构开展调查处理。专案组辗转多地调取车辆检测视频、询问检验机构相关人员和被检验车辆驾驶人,调阅收集收费凭证、制作询问笔录40余份,比对视频记录时长1000余分钟,查处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违规检验行为,涉及参检机动车23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其中6家违法检验机构暂停采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依法处以检验费用十倍罚款(共计11.07万元),同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将违法检验车辆全部召回重新检验,消除安全隐患;对1家轻微违规检验机构下发了通知书限期整改。将相关案情抄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机动车检验工作是确保机动车安全性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机动车违法“替检代检”、降低检验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让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通过检验上路,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极大程度威胁驾乘人员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机动车检验监管秩序,削弱了检验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这里,甘肃公安交管部门向广大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呼吁,“文明交通、携手共创”,让我们共同抵制机动车安检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监督机动车检验机构合法规范、严格标准开展安检工作。
中国甘肃网记者现场提问
记者:车辆检验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大气污染防治,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如何强化检验机构部门联合监管?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 贾晔
贾晔:
一是深化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公安机关积极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了定期会商机制、数据交换机制、违法违规信息披露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四项合作机制”,推进检验机构合理布局,避免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过度开办、无序竞争;健全完善退出机制,对查实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二是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明确重点监管目标,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智慧监管效能,建立跨部门执法办案联络机制,对安检机构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变造国家证件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实现清理一批、打击一批、震慑一片的目标。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厉打击只收费不检车、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拓展举报投诉和宣传曝光渠道。通过媒体集中公开曝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管理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甘肃工人报记者现场提问
贾晔:
对检验机构的监管涉及多个行业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将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推动智慧监管,积极探索整合大数据资源、构建全息感知体系,推进大数据赋能实战应用,着力破解单纯依靠人力排查效率低、精准度不高等问题,充分运用“专业+机制+大数据”的创新监管方式,严格查处违规检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推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赋能事前、事中监管工作,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检查干扰最小化。
来源:甘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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