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 还慕天颜应有的清名

民生   2024-11-17 20:15   陕西  



(今年出版的《慕天颜集》《乡贤慕天颜》


2024年,是慕天颜诞辰400周年。平凉、静宁分别出版了《慕天颜集》和《乡贤慕天颜》,这是继林则徐支持重刊慕天颜著作200年之后,慕天颜及其著作再一次走进公众视野。而辩诬止谤,还一代名臣廉吏慕天颜以应有的清名,也是对乡贤慕天颜最好的纪念。

纪念慕天颜诞辰400周年”特稿之一:

还慕天颜应有的清名


李世恩


慕天颜(1624—1696),明末清初平凉府静宁州城人,是清代平凉第一位进士和《清史稿》中唯一立传的乡贤,也是康熙年间朝野上下具有较大影响的能吏名臣。

评价一位主政一方的历史人物,除政绩外,是否“清廉”是一条十分重要的标准。廓清慕天颜生前身后的毁誉,既是对其人的负责,也是对历史的尊重。

版画《慕天颜读书图》。李安乐 刻


一、生前身后名


慕天颜出身进士,自县令起家,历官浙江、广西、福建、江苏、湖北、贵州及漕运,尤其是经营“天下财赋重地”江南12年,成为清初许多重大事件的参与者、重大工程的实施者和重大改革的推动者。其流风善政,不仅被时人称许为“真廉真忠”(文华殿大学士宋德宜语)、“国之福也,民之幸也”(翰林院侍讲学士归允肃语)、“居官之廉,任事之勇,抚民之慈,表率属僚之严且介,无一不肖海公(海瑞)”(文学家李渔语),而且赢得后世江南和家乡人民的由衷崇敬,入祀苏州名宦祠、静宁乡贤祠,并在苏州山塘井亭街建慕公祠专祀。

在他诞辰200周年的清道光四年(1824),时任江苏按察使的林则徐奉命总办江浙七府水利,曾在康熙版《慕中丞疏稿》中寻求慕天颜治水经验以资借鉴,深为其造福江南的德政所感动,并为重刊本欣然作序:

 “康熙朝,静宁慕中丞先后巡抚吴、黔,封事(即奏疏)凡数十上,而其功德之及民者,在吴尤大。条举其要曰:治淮黄也,疏水利也,请蠲贷也,减浮粮也,除荒坍也,宽涸田也,均田役也,停捐例也,其文具疏稿中。”

 “今之去公稍稍远矣,……天子乃有修浚水利之命。江浙大吏筹帑庀工,请以则徐综其事。于戏!诚安得如公之才而施之今日,顾成法具在,遵而行之,亦庶可以鲜咎也。”

其实,在林则徐所举慕天颜治理江南的八大功绩外,其在江南及外地任上,还有招抚台湾回归、改革行政积弊、探索救荒路子、完善司法律例、举荐优秀人才、开展慈善事业、推动海外贸易等多方面的重大贡献。

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在康熙时期产生过重大影响的封疆大吏,却先后在江宁巡抚、漕运总督任上被两次夺职,并被康熙帝戴上“未闻廉名”的帽子。

当朝皇帝对慕天颜的负面评价,是泼给慕天颜的第一盆污水。到清末,《郎潜纪闻》等笔记体著作关于慕天颜与下属、嘉定知县陆陇其的“小说家言”,则成为泼给慕天颜的又一盆污水。

时至当代,还有人把这则传闻当做真实事件,给慕天颜的人品政德作定性评价。如《清史人物传稿》(中华书局1995年7月第一版)如此严肃的著作,在《慕天颜》(上编第八卷)一文中,就轻率地采信了《郎潜纪闻》的说法,并肯定地说:“在这数年中,慕天颜也暴露出其人品、政德之不足。嘉定知县陆陇其以理学、清廉名闻一时,却因拒不行贿遭其参劾,以致引起嘉民罢市。”  著史者都能将稗官野史当作评判历史人物的关键证据,遑论普通读者?

从现有资料分析,虽然康熙帝对慕天颜负面评价的只言片语以及慕、陆之间的一段公案,无法掩盖慕天颜固有的功德与光彩,但仍然有必要明辨是非,还慕天颜应有的清名。

清人绘康熙皇帝爱新觉罗·玄烨像。


二.康熙帝评价


康熙九年(1670),47岁的慕天颜被康熙帝破格授以江苏布政使。自此,慕天颜以其勇于任事、兴利革弊的姿态,开始大刀阔斧地施展其经邦济世之才。

三年后,慕天颜在第一次觐见皇帝时,因其事关国计民生的七道奏疏俱有真知灼见,康熙帝不仅将其切中肯綮、文风简练的疏稿作为“着饬行”的范本,更对其提出的一系列宏图大略深表赞赏。康熙十五年(1676)升任江宁巡抚后,其交代布政使任上的钱粮账目事,再次受到康熙帝的极力称扬:

具奏苏、松等处钱粮浩繁,向来挪垫混淆。慕天颜任布政使后,实心任事,竭力清厘,有裨国计。据奏交代,贮库银两甚多,款项清楚,深为可嘉。知道了。以后各布政司交代时,应照此式。

不久,慕天颜因短期内承担造船济师任务,表现出善办大事难事急事的干练之才,再次给康熙帝留下了深刻印象。康熙十八年(1679)四月,在朝廷三年一度的京察大考时,慕天颜又获康熙帝褒奖:

卿才品优长,简任巡抚,殚心料理,筹画周详,劳绩懋著,克副委任,着照旧供职。

康熙帝对慕天颜印象的转变,起始于同年十月。据《清实录》载:康熙帝在听取吏部议覆吏科等衙门疏参的一批官员时,慕天颜被指“将被灾地方捏报丰稔,旋又报灾,诳奏不合”。所谓“前丰后灾”,慕天颜当年八月初八日《报各属旱灾动帑买米平籴》的奏疏就说得很明白:

今春洊饥,荷蒙我皇上发帑赈济之后,赖有麦秋稔熟,粒我蒸民,东作方兴,遂得雨泽……谓有年可冀,则国计民生皆无忧矣。……不意五月二十日以后,天道亢阳,炎威日甚,流金烁石,四境槁枯。

灾生意外,自然前后报告的情况不一。慕天颜可谓代天受过,因此被“降四级留任”。

而真正触动帝怒的,是从康熙十五年(1676)七月就埋下祸根的“江南豆草奏销案”。当时,因平“三藩之乱”,王师云集,兵马所需豆草量大且情急,市值腾涌。也就在这时,康熙帝命工部郎中温代(后任兵部侍郎,曾为旗兵掠良为奴辩护)到安徽桐城、舒城、庐州三地暗访豆草价格。此后,户部屡屡以温代暗访的安徽价格为依据,要求慕天颜对江苏豆草价格予以核减。而温代暗访只在一隅一时,而货物时价即二三百里内外,一两月前后,也有不同,何况千余里之外、二三年前后?尤其是户部还采取双重标准,对与江苏同样价格的邻省浙江、江西准予奏销,而独驳江苏为浮冒。为此,慕天颜多次上疏康熙帝,气壮词严,直言抗辩,颇有揭逆鳞之感。于是,在康熙帝的默许甚至支持下,户部对慕天颜的豆草奏销案连续几年屡报屡驳,最终导致在追赔扬州知府高得贵赔银时,发生了京口驻军参领马崇骏、防守御高腾龙(高得贵族人)叩阍(即民间所谓告御状)诬告慕天颜豆草奏销浮冒的事件。

对这起震动朝野的大案,从康熙二十年(1681)八月初开始,帝命吏、兵二部会同三法司反复审理,非要查出个水落石出。据《康熙起居注》载:其审理结果,最终以马、高二人贪婪银两罪“拟绞监候,秋后处决”。而对被诬告者慕天颜的罪过,初认定是“不遵部文,将豆草折银给兵自买(并非浮冒)”与“附合(帝认为是“恳求”)总督参劾马崇骏”两条,最后康熙帝又追加了“今又交接朝中官员”一条。关于“不遵部文”,除了兵民两便外,也是与各驻军商议的结果,且未误军需,其罪只能是冲撞了户部甚至皇上。其“附合(或恳求)总督参劾马崇骏”,既然马、高二人贪婪银两罪坐实并判决,即使附合(或恳求)参劾,也算有功,又何罪之有?关键是“交接朝中官员”犯了皇上的忌讳,这应该是康熙帝对提携过慕天颜的权臣明珠的忌惮和敲打,与慕天颜本人又有何涉?

到同年十二月十二日,马、高二人已奉恩诏赦免死刑,但对参劾马、高且反遭诬告的总督阿席熙、巡抚慕天颜却从重处罚,皆“降三级调用”。对此,大学士冯溥特提出“恐于法稍有不平”,康熙帝也不得不承认:“此言不无道理。”但马上又说:“但慕天颜居心不端,不可仍留原任。”这条在历代任何法律中也找不到的“居心不端”罪,经皇上的金口玉言,就成了终审判决。

到次年二月初五日,康熙帝在与朝臣说起慕天颜交卸巡抚的奏疏时,仍耿耿于怀:

朕观慕天颜疏内自诩清廉,又多陈效力之处。其办事练达,具有才干,朕岂不知?但自任巡抚以来,并未清廉。

封疆大吏,实心任事,严查之下,未有贪占事实,非廉而何?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慕天颜赋闲两年复官后,到康熙二十七年(1688)十月在漕运总督任上,又因治理运河与河道总督靳辅意见不合,引发了一场比江南豆草奏销案更为激烈和严重的“河工争讼案”。这场争论,起初都是基于治河的技术层面,双方各有道理,但愈演愈烈,最后被康熙帝上升为政治问题而两败俱伤。于是,在《起居注》和《清实录》中,又留下康熙帝对慕天颜“居官不善,素行乖戾”等评价,但自始至终,从未坐实慕天颜有任何不廉的蜘丝马迹。

道光九年刊刻《吴郡名贤图传赞》中的陆陇其像。


三、陆陇其公案


陆陇其(1630—1692),浙江平湖人,康熙十四年(1675)四月授嘉定知县,政简刑清,深受百姓爱戴。因尊崇程朱理学,力黜阳明心学,且著述甚丰,被尊为“醇儒第一”“传道重镇”。于乾隆元年(1736)追谥“清献”,从祀孔庙,备极尊崇。

陆陇其任嘉定知县时,因平藩战争军饷孔急,而他与昆山曾荣科、丹阳管承基、金坛李暽四名知县虽黾勉驱策,但征缴不力,拖了全省后腿。次年七月,慕天颜就任巡抚后,就上奏康熙帝,请求将这四名长于品行而短于才干的官员从繁剧之地调任简易县份。慕天颜在疏稿中称:“嘉定县知县陆陇其,操守称绝一尘,才干实非四应……嘉定之粮,更多于别县,安能以清静宜民之人,责其征输报最?”既高度肯定其德行,又实事求是地指出其不足,语气中还颇有推己及人的理解和宽容。对以上四人,慕天颜只是请求以原职衔调换简缺,并非参劾降调。但在吏部商议时,因慕天颜首创的官员任职“以繁调简法”无先例可循,遂强搬硬套,比照处理较严的“才力不及”例,对他们各降二级调用。

降调令下,嘉定百姓反响强烈,发生了罢市活动,甚至一些绅民还到巡抚衙门前请愿,呼号乞留。面对这样的舆情,慕天颜放低身段,尊重民意,于康熙十六年(1677)二月,再次上疏,请求恢复陆陇其原职,并诚恳解释道:“臣前疏所谓陇其才难四应者,实不能四应于嘉定也。……臣敢冒昧上请,伏乞皇上垂鉴陇其实系廉吏,特勅部议,准复原官补用,为天下廉吏劝。”慕天颜为陆陇其职务事不惜屡烦圣听,最终得到皇上的恩准。但时隔不久,陆陇其在审理一件强盗杀人案时,因给刑部的两次报告前后矛盾,最终被刑部建议免职。

对这一段公案,陆陇其著作没有任何记载。但在其《三鱼堂日记》卷下,却引述了早在顺治九年(1652)就已罢官乡居的前翰林院检讨唐梦赉转述的一则掌故:

慕天颜之复起为湖南(应为湖北)巡抚也,哈哈驹子(满文音译,指皇子侍读及侍卫)以其“江南德政歌轴”私相看,见皇上来,仓皇藏匿。皇上问是何物,故意支吾,再四迫之,若不得已而出焉。遂有是命。

很明显,这是暗示慕天颜或其同情者导演了这一“宫廷剧”。但事实是,《起居注》康熙二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的条目证明,对慕天颜起复湖北巡抚的动议,实系满汉大学士遵旨会商提出,皇上只是依议而已。

到清末,陈康祺所撰《郎潜纪闻》中,突然冒出了一则200多年前的故事——《陆清献馈巡抚寿仪》:

陆清献公令嘉定时,值巡抚慕天颜生辰,众皆献纳珍物,惟恐不丰。清献独于袖中出布一匹、履二双,曰:“此非取诸民者,为公寿。”天颜笑却之,卒以微罪劾罢其任。

这则既无出处,又无凭据的“小说家言”,后来竟不胫而走,被其后的《新世说》《清稗类钞》等不加分析地传抄,直接影响了后世对慕天颜的公正评价。

在此,笔者试就其中的是非曲直作一辨析:一是先看《清史稿·陆陇其传》:“江宁巡抚慕天颜请行州县繁简更调法,因言嘉定政繁多逋赋,陇其操守称绝一尘,才干乃非肆应,宜调简县。疏下部议,坐才力不及降调。县民道为盗所杀而讼其仇,陇其获盗定谳。部议初报不言盗,坐讳盗夺官。”这段话应该是拨开“慕陆公案”迷雾最有力的证据,是非分明,十分清楚。二是再看《清史稿·慕天颜传》:“(慕天颜)在江南,兴水利,蠲积逋,而请免纤夫,甦一时之困,江南民尤颂之。独劾嘉定知县陆陇其,不协于舆论。”于舆论不协是实,但并非挟私报复;而“独劾”一词,却于事实无据。三是前文述及,陆陇其本人除了在日记中引述茶余饭后的一则“哈哈驹子”外,未有一字涉及慕天颜,可见所谓“降调”“弹劾”之说并非出自当事人陆陇其笔下。四是该文称“值巡抚慕天颜生辰”,这个时间节点只能交集在康熙十五年腊月初三日,其时,慕天颜就任巡抚不及半年。但就在本月十九日,皇上已对吏部处理陆陇其等四名知县的意见上批复“依议”。试想,并非紧急军情的知县任用奏疏,要在腊月初三到十九日内,完成亲缮奏疏——驿递送京——提塘官(本省驻京办事处官员)收文——交通政司检查——交满汉房抄录票签——内阁大学士总核并同时移送吏部会商提出意见——呈皇上御批这一整套复杂的程序,绝无可能。五是退一步讲,即使陈康祺误将“布政使”写作“巡抚”,慕天颜何以一次性请求调整四人?难道这四人都是拒不行贿?况且作为布政使,本来就没有向皇上奏疏的资格(除非觐见特例),要调整知县,还非得报请巡抚上疏不可。六是慕天颜主政江南,并非“好好先生”,他对手下“或贪黩,或昏庸,或阘茸”的官员,弹劾参革毫不手软,有据可查的就有沈尚仁、闵子才、何龙春等十多位,被慕天颜直斥“皆为民厉累累如许矣”,哪里有“清静宜民”这样褒扬的措辞和“以繁调简”这般温和的调整?七是陈康祺称慕天颜“以微罪劾罢其任”,这简直是对慕天颜天大的冤枉,查慕天颜给皇上关于陆陇其的两道奏疏以及《清史稿·陆陇其传》,皆是“以繁调简”,何来“劾罢其任”?不能把吏部比照“才力不及”例降二级调用的结果强按到慕天颜头上。八是陈康祺撰此文的编造痕迹过于明显,其“于袖中出布一匹、履二双”,简直如同神话。试想,彼时一匹布长四丈、宽二尺二,再加两双布鞋,不知陆清献公究竟穿着怎样的宽袍大袖,竟能变戏法似的掏出这么多东西?

陈康祺此文,看似在为陆陇其的降调找一个貌似崇高的理由,但结果却将他塑造成一个颇为滑稽的形象。端谨如陆清献公,如泉下有知,大概也是不愿扮演这一角色的。

综上,笔者以为这则闲话捕风捉影,漏洞百出,不堪一驳。所以,我们读慕天颜关于调整四人的奏疏,反倒为他知人善任、量才使用的官员调配创举而深感钦佩。

往期回顾

雨雪+降温!平凉接下来的天气→
喜报!平凉1名公安干警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转存收藏!复旦版中国医院排行榜发布




分享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快乐。快把快乐分享给您的伙伴们吧!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

微信号:plrb933

微博号:plrbtxwb12



编辑:孙   瑞

审核:刘   杰

监制:冯宇强

技术:崔烘奖

法律顾问:张忠义

平凉日报
政务信息资讯、社会信息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