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易选房推荐规则
活动时间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活动内容
注册为万科易选房经纪人,并成功推荐亲友购买杭州万科旗下一手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住宅、商铺、商业等),即可获得积分奖励或佣金奖励(税前)。
注册方式
微信搜索小程序“易选房”,进行经纪人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即可进行推荐。
提示
1、用户必须年满18周岁,注册填写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城市选择为杭州/绍兴(选择其他城市无效);
2、用户必须完成真实姓名、电话、身份证等信息录入完成实名认证,升级成为经纪人,才可进行推荐;
3、易选房与分享家平台数据已打通,所有信息均可同步,账号密码均可通用。
奖励说明
业主经纪人、员工经纪人、独立经纪人推荐客户签约并符合推荐规则可获得相应积分奖励或佣金奖励(税前)。
积分说明
1、积分用途:1积分价值相当于1元钱,可在积分商城内兑换相应商品及消费券。
2、积分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24:00系统清零积分。
3、积分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让、不可兑现或找零。
推荐规则
1、经纪人必须在被推荐人到访项目售楼处至少1小时前在易选房平台进行推荐,否则推荐无效。
2、被推荐人必须在被推荐后30天内到访售楼处,首次到访后30天内必须完成认购或认筹金支付,否则推荐无效;如因所推荐项目首次开盘时间在被推荐人首次访到后,则以开盘日当天完成认购进行认定。
3、被推荐客户首次到访时间与实际认购或认筹金支付时间必须大于1小时。
4、被推荐人及其直系亲属在经纪人推荐前30天内必须无该项目到访记录、认购记录、签约记录、置业顾问跟进记录、线上咨询记录(若被推荐人有多个号码,每个号码必须符合以上规则),且万科老业主及其直系亲属、万科员工及其直系亲属不能被推荐。
补充说明:如该客户不能在易选房上被推荐成功,原因如下①该客户为万科老业主或万科员工;②该客户信息已被他人推荐、中介、摇号登记、线上咨询等渠道同步到易选房系统。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父母。
5、经纪人不可推荐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购房。
6、经纪人推荐客户必须填写正确的姓名、电话号码,否则推荐无效;被推荐人信息必须与实际到访客户信息(姓名、电话)保持一致,否则推荐无效;被推荐人信息与签约人信息必须保持一致(姓名、电话、项目3个信息一致,若签约人与被推荐人为直系亲属,必须出具直系亲属证明,证明包含结婚证、户口本、公安系统开具的亲属证明)。
7、如为多人联名签约,所有联名人都须符合前6项条件。
8、推荐奖励按推荐当时易选房展示奖励政策为准。
9、如推荐失效后再次提交推荐,系统会重新判断是否符合当前被推荐条件,符合即可推荐成功。
10、被推荐人于同一日购买同一项目多套房源,经纪人可结算所有成交房源的推荐奖励。若被推荐人后期再次购买同一项目,则视为老业主再购。
11、多次推荐无意向客户,或恶意推荐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的电话号码等,杭州万科有权追回损失,并终止账户。杭州万科有权对被推荐人信息进行核查,一经查出并非真实推荐,则推荐无效。
12、被推荐人成交后,杭州万科将电话回访确认,若回访客户明确表示购买本套房源为自行了解来源并无他人推荐介绍项目,则推荐无效。
13、被推荐人最终挞定、退房,经纪人无权获得奖励,若奖励已发放,杭州万科有权追回;被推荐人购房合同中房源总价更改,经纪人奖励出现差额,杭州万科有权追回多余奖励。
14、本推荐到访非委托代理销售,经纪人不得向客户作关于商品房销售的任何承诺,客户到访后,经纪人必须交由案场代理销售人员进行相关介绍,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纠纷及损失均由推荐人负责,同时我司有权随时注销推荐人推荐资格、扣除/追回推荐奖励。
15、本规则不排除根据杭州万科营销管理制度及各项目销售情况而不时地进行调整或发生变化,请以届时另行发布的最新规则为准。
结佣说明
1、关于审核无效,经纪人须在客户正式网签日起90天内提交相关证据进行申诉,若过期未处理申诉,则视为认可审核无效。
2、 推荐奖励经杭州万科线下审核确认符合兑付条件后,经纪人必须在3个月内配合杭州万科易选房完成兑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电话回访、上传个人资料(身份证/银行卡)等,若过期未完成兑付工作,则佣金将不再兑付。
3、 经纪人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信息变更必须及时联系杭州万科 ,若因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的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话空号、关机、号码无效等原因)导致自推荐成交且确定签约符合奖励兑付条件后3个月内联系不上推荐人,则佣金将不再兑付。
4、 用户“推荐积分奖励”由易选房平台发放,请自行登录易选房城市定位“杭州”“绍兴”积分商城查看;推荐佣金奖励”需按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所得税,以税局的计算为准,由第三方代为到地方税局缴纳税费获取发票后,再把扣除税费、服务费等费用后的“推荐奖励”发至经纪人在第三方平台绑定的银行卡内。经纪人需自行承担第三方服务费、税费等预计为佣金总额9%费用(具体的税费缴纳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主管税务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