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法治赋能基层治理 筑牢平安和谐之基

政务   2024-11-14 19:22   云南  

富民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及堵点,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多向发力,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保障,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党建引领为总揽,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县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党组织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化身“法律志愿者”积极开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民族团结”、法律服务进乡村等活动,通过“党建+基层治理”,以“党建红”引擎“司法蓝”,以“司法蓝”绘就“平安圆”。2024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次,讲授专题党课3次,“三会一课”学习12次,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主题党日活动7次。

以法治教育为先导,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将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宣传规划。组建“普法志愿队伍”“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结合“融联式主题党日”,因地制宜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广泛普及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理念。依托“法治富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2024年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5场450余人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宣讲活动20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册,受益人数11万余人。组织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60余场次,受益人数3.7万余人。


以纠纷调处为关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纠纷化解的新方法、新措施,利用“流动调解”,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调解室”搬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行“2+3(1)+N”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基层基础力量,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命案防控、精准普法、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整治一体推进、综合治理,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97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以法律服务为手段,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县司法局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与公共法律服务有机结合,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开设绿色通道、畅通诉求渠道、撑起维权之伞,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确保群众能够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2024年以来,共办理公证案件324件,审查合格并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0件,接待群众咨询540人次,对公、检、法指定援助案件完成率达100%。

以特殊人群为重点,促进群众遵纪守法。县司法局依托“智慧矫正中心”做好“两类人员”教育监管,将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融入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教育转化工作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教育转化“必修课”,社区矫正工作者化身“法律志愿者”深入一线开展入户走访和谈心谈话,关心关注特殊群体工作生活,为“两类人员”安心改造和顺利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2024年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重要节点走访3次,走访排查10次,组织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矫正公益活动10次880余人,进行个别教育谈话45人次。“两类人员”日常教育管理到位,未出现脱管、漏管情况。




来源:县司法局

编辑:王金彩
审核:吉旭
终审:李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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