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 修正)第五条明确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人才培养是本,本科教育是根。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前沿地位。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学生中心”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刻苦学习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从“以教为中心” 向“以学为中心”转变。
“产出导向”强调以学生学习效果为导向,注重评价学校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以及学生和社会满意度,避免单纯根据显性指标评价办学水平。
“持续改进”强调对人才培养全链条形成质量闭环管理,促进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和大学质量文化,及时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提升质量。
高校领导注意力要首先在本科聚焦。
核心价值体系要首先在本科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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