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征税情形:
1. **应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对于应税凭证的非正式副本或抄本,不征收印花税。
2. **外国驻华机构的特定合同**: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免税。
3.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应税凭证**:这些机构书立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4. **农业相关合同**:农民、家庭农场等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销售农产品的书立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
5. **无息或贴息借款合同**:这类合同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的优惠贷款合同不征税。
6. **财产赠与政府或公益组织的产权转移书据**: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的书据免税。
7. **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合同**:这些机构采购药品或卫生材料的书立买卖合同免税。
8. **个人与电商经营者的电子订单**:个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订立的电子订单不征税。
9. **其他国务院规定的免税情形**:如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
注意事项: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 **纳税期限**:纳税人应根据规定期限申报缴纳税款,逾期可能面临滞纳金。
- **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应税凭证书立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 **计税依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通常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政策解读:
- **支持经济发展**:这些不征税情形有助于支持农业、小微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 **简化税收征管**:通过明确不征税情形,简化了税收征管流程,降低了纳税人的合规成本。
- **促进税收公平**:确保税收政策更加公平地适用于各类纳税人。
企业和个人应密切关注税务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指南,确保正确理解和遵守印花税法规,合理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对于不明确的税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直接联系税务机关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