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丨困难丙肝患者检测治疗享受政府补助费用减免!

文摘   2024-11-01 17:16   云南  


  丙型肝炎(丙肝)是由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引起的以肝脏炎性病变为主的传染病,传播途径为: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早检测、早诊断、早治疗是丙肝防治的关键。丙肝目前虽然尚无有效的预防性疫苗,但科学规范使用抗病毒治疗药物,丙肝患者的临床治愈率可达95%以上。


  如怀疑感染丙肝或已经感染丙肝时,请及时就诊。广南县人民医院为文山州丙肝定点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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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政策来啦


  根据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遏制丙肝流行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丙肝困难患者和重点人群,完成规范治疗,在享受医保政策和其他补助后,实行救治费用减免。

01

减免对象

  2024年1月1日以来,文山州户籍且在州内定点治疗机构完成规范疗程的下列困难丙肝患者。

1.低收入人口丙肝患者
符合《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六类低收入人口:①最低生活保障对象;②特困人员;③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⑤支出型困难家庭;⑥其他低收入人口。

2.重点帮扶人群
①HIV/HCV合并感染;②血液透析和肾透析;③重型肝炎;④丙肝合并吸毒史患者;⑤其他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梗、脑中风、白血病、血友病、甲亢、重型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儿童先心病)患者;⑥同一家庭内有2人及以上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现症患者,且不满足以上补助条件的其中1人可按重点帮扶人群享受补助标准。
  重点提醒:以上两类人群不能重复补助。


02

减免标准

  202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规范治疗的丙肝患者,在享受医保政策和其他补助后,按以下标准减免,减免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自付金额;同一家庭内2人及以上患有HCV,其中1人可按低收入人群给予补助。


1.低收入人口:享受医保政策及其他补助政策后,检测及治疗自费部分100%托底。


2.重点帮扶人群:享受医保政策及其他补助政策后,检测及治疗自费部分 50%减免。


03

申报流程



Tip1:减免政策享受时间

  政策规划的减免时期为2024年和2025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

Tip2: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广南县人民医院感染科肝病门诊(总院区)

咨询电话:0876-30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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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人民医院
广南县人民医院位于广南县广南大道东段延长线,始建于1941年,经过八十多年建设,如今已成为广南县县级医院学科门类齐全,规模较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亚健康体检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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