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关,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预防潜在安全隐患,确保辖区群众安度春节,巩义市公安局持续强化烟花爆竹检查管控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守牢“安全关”。
近日,大峪沟派出所接群众匿名举报:某街面门市里有人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经查,嫌疑人温某为谋利,在未取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对烟花爆竹进行售卖。为逃避打击惩处,温某将大量烟花爆竹存放在门市二楼,门市周边有大量商户居民,且有杂物堆积,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储存要求,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爆炸和燃烧事故。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温某被处行政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扣押处置。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或储存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如果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大峪沟派出所
编辑|曲辰婧
统筹|蔡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