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近日,巩义公安连续查处两起非法售卖、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巩义市公安局分别对王某、李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1月8日,巩义市公安局紫荆路派出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通过抖音平台售卖烟花爆竹,民警通过开展工作,当日在市内某公园处现场查获了王某车内欲进行销售的烟花爆竹。王某交代,为牟一点小利,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通过抖音平台贩卖烟花爆竹,并驾驶车辆运送烟花爆竹在巩义市各地区进行兜售的违法事实。1月9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因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被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无独有偶,1月9日,巩义市公安局紫荆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某街边有一名正在兜售烟花爆竹的男子,民警当即对其携带和存放在车上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扣。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在巩义市各地区进行兜售。巩义市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决定。
民警提醒
这些未经安全监管的烟花爆竹在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极易因管理不善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给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依照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必须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进货渠道、零售场所、经营面积等方面,有关部门也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市民在抖音、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违法贩卖烟花爆竹,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乃至刑法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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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紫荆路派出所
编辑|术林琳
统筹|蔡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