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进口。
印尼是全球第二大椰子生产国,仅次于菲律宾。2023年印尼椰子产量为283万吨,椰子制品出口额达15.5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8.3%。主要出口目的地包括中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印尼出口的主要椰子制品包括椰子油衍生物、椰子油、椰奶、椰壳活性炭和椰丝。
公告显示,输华椰子果园和包装厂须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检疫局审核,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螺旋粉虱、黑丝盾蚧、芒果蛎蚧、南洋臀纹粉蚧、大洋臀纹粉蚧和七角星蜡蚧。
输华椰子果园应建立并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维持果园卫生条件,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如病虫害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治以及农事操作等控制措施。
输华椰子的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地面需硬化,且有原料存放场和成品库。输华椰子在加工、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果柄或其他植物残体和土壤等。
图片来源: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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