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可以领取丧葬费吗?
人社部发〔2021〕18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日期作为其死亡时间,其遗属可以领取遗属待遇。被宣告死亡参保人员再次出现的,已领取的遗属待遇应予退还。
企业退休人员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可以领取丧葬费吗?
人社部发〔2021〕18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日期作为其死亡时间,其遗属可以领取遗属待遇。被宣告死亡参保人员再次出现的,已领取的遗属待遇应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