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印发

健康   2024-11-13 16:50   江苏  

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36项,下一步指导各省医保局做好对接落实,整合规范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指导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综合诊查类立项指南着眼于提高兼容性、加强规范性、贴近临床实际,具体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更加突出服务产出导向。综合诊查类可分为诊查费、床位费、转运费等项目。其中,诊查费根据门诊、住院、急诊、会诊、互联网等不同场景分别立项,明确护理门诊、便民门诊等价格项目。床位费根据病房床位数量分为单人间、两人间、三人间、多人间,对具备特殊功用的床位另行立项,如急诊留观、重症监护、层流洁净、特殊防护、新生儿等床位费。转运费按交通工具分为救护车和航空医疗转运。总体上,立项指南以服务产出为导向,使整体项目编制思路更为清晰,更加便于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理解使用。

更好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立项指南积极回应社会诉求,适应临床进步,新设价格项目,满足患者多样化服务需求。比如,积极响应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新增设立“安宁疗护”项目,并明确安宁疗护价格构成中包含诊查和分级护理等步骤所需成本,支持公立医疗机构补齐安宁服务供给短板,提升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再比如,为满足危重症患者跨城市、跨地区的长途转运需求,新增“航空医疗转运”项目,支持医疗机构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将医疗服务半径辐射至偏远地区等,为生命驾设空中绿色通道。

更加支持便利看病就医。立项指南单独设立“上门服务费”,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为交通不便的老年人等院外患者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所定价格涵盖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和人力资源成本,收费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适用本地区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例如,邀请院外专家召开线下会诊时,可按“上门服务费+院外会诊费”实现收费。


来源:国家医保网站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首场解读直播活动现场听众的公告

为加快编制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推动各地对接落地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医保局拟于11月20日举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首场解读直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活动安排

活动于11月20日上午9:30开始,共分为六部分,依次为价格招采司介绍概况,价采中心介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组织专家论证及征求意见相关工作,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介绍立项指南专家建议稿如何研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和自治区妇幼保健医院专家分享产科类立项指南落实工作经验,贵州省医保局和福建省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专家分享护理类立项指南落实工作经验,现场听会人员提问、嘉宾解答。

二、公开征集现场听会人员

(一)基本要求:

1.热心医保事业,熟悉医保政策,关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相关工作。

2.医疗机构管理者、医务人员、护理人员、专家学者。

(二)报名方式:以个人自荐方式报名,于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自荐表(附后)和工作证明发送至邮箱lixiangzhinanzhibo@163.com。

(三)其他事项:发布活动地点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因场所容量等原因,听会人员由国家医保局从报名人员中进行邀请,邀请人数60人左右。参会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因场地限制,无法安排外部车辆入院。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机关工作场所管理相关规定,不在院内吸烟,不携带危险物品入内,不支持个人直播,敬请谅解。

三、线上直播安排

本次发布活动安排在线直播,欢迎广大医疗机构管理者、医务人员、护理人员、专家学者以及关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各界人士在线观看。在线直播地址另行公告。

感谢社会各界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积极报名参加现场活动或在线上收看,也欢迎您对此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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