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 护稳定
“2022年以来,广西法院扎实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洗钱犯罪,持续保持对洗钱犯罪的高压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陈敏介绍,三年来,全区法院审结洗钱犯罪一审刑事案件182件212人,其中,上游犯罪以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为主要类型,审结的洗钱犯罪案件与上游犯罪案件“数量比”为0.015:1,较2021年提升16倍,“重打击上游犯罪、轻惩治洗钱犯罪”的局面进一步转变。
局面转变来自广西法院的不懈努力。广西法院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严把法律适用关,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严把政策适用关,根据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依法追缴洗钱犯罪的违法所得,全面铲除犯罪滋生的经济基础。
加强反洗钱合作,密切部门沟通协调、协同配合,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将打击洗钱犯罪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贿行贿一起查、打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查清洗钱上游犯罪的资金去向及转移方式、具体路径。加强洗钱犯罪线索排查和移送,将甄别、查证下游洗钱犯罪线索作为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定期向人民银行通报洗钱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共建打击治理平台。
会上,还发布了通过虚设债权债务、投资房产“自洗钱”、虚拟数字货币交易等“漂白”隐匿赃款的4个洗钱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