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出租屋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小榄公安分局持续深入开展日租时租出租屋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隐患排查、打击整治、宣传引导多点发力,提升出租屋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11月以来,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案件108宗,其中,查处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11宗。
分局秉承深挖严查风险隐患理念,加大对涉案出租屋隐患排查、问题倒查力度。近日,小榄镇出租屋管理办联合利生派出所对胜龙村某栋涉及违法犯罪案件的日租时租出租屋开展倒查,查获该出租屋经营者在今年9月份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按规定询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未落实“五必须”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出租屋经营者作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业整顿。
1.出租屋经营者要提高管理意识,既要使用“粤居码”登记入住、来访人员信息,也要做好入住人员、来访人员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的台账登记。
2.出租屋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
3.出租屋经营者要安装好监控设备,有条件的可以增加门禁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