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乃馨服务 | 孕期遭遇项目竣工,合同能否终止?活动倒计时,速来兑换→

文摘   2024-11-09 09:3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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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前

小编先带大家学习一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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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遭遇项目竣工,

合同能否终止?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李女士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以完成项目中自动控制工程中的工作任务为终止时间。4月1日,李女士确诊怀孕并告知单位。2022年4月7日,建筑公司以李女士在项目中的工作任务即将结束为由,向李女士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明确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为2022年4月15日。2022年6月,李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件结果

仲裁委裁决:建筑公司与李女士继续履行双方于2021年1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本案中,建筑公司在得知李女士怀孕后即以李女士在项目中的工作任务即将结束为由终止与李女士的劳动合同,明显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理应继续履行。建筑公司在审理期间再以“项目已竣工,进入验收阶段”为由,认为劳动合同无需继续履行,但仍未考虑李女士尚处于孕期的特殊情形。建筑公司终止合同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女职工“三期”特殊权益,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小编还给大家整理了易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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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  )起施行。

A.2023年1月1日

B.2023年7月1日

C.2022年10月30日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中应当包含(  )和(  )相关内容,也可以就相关内容制定专章、附件或者单独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A.男女平等,女职工权益保护

B.男女平等,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

C.同工同酬,女职工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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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殷泓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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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罗刚

终审:鲍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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