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电动车出事故 销售商家受处罚 | 电动车全链条整治

政务   2024-12-24 19:49   河南  

2024年8月3日22时30分许,商水县居民张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行经开元大道与南徐路交叉口东的一个路面沟槽时,不慎摔倒,致张某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不仅给张某的家庭带来沉重打击,也引起了周口交警支队的高度重视。

经调查,张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超速行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周口市经济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对事故发生路段路面出现损坏,未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针对电动车超速行驶问题,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案件侦办大队进行了深度溯源调查,发现张某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在购买时,经过了商家的非法改装,使车辆最高行驶速度大幅提升,远远超过了国家对于电动自行车速度的限制标准。这一改装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极大地增加了车辆行驶过程中的风险隐患。

随后,案件侦办大队将相关证据移交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进一步调查取证,12月11日,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规定,对销售改装电动车的商家做出罚款3200元,没收非法所得25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销售类似产品,同时要求其对所售车辆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此案件的调查处理不仅是对违规销售改装电动车商家的严厉警示,也是周口市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监管,保障群众安全的一次有力彰显。同时,该事件也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提高安全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切勿购买或私自改装车辆,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安全隐患。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信息来源:支队案件侦办大队
编辑:余永章
校对:李   畅
审核:赵   辉

周口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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