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交警精准布控 套用报废号牌被查 | 冬季行动

政务   2024-12-20 19:50   河南  

12月18日上午,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重监办收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缉查布控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一辆悬挂豫P7***5的已报废校车车牌的机动车在周口市扶沟县区域存在多次活动轨迹,立即通知扶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进行查处。

接到此信息,扶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郭耀杰立即安排教导员刘玉奎、副大队长宣扬迅速组织警力对该涉嫌违法车辆活动区域及行车轨迹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信息查询、轨迹查询和人员布控,发现一辆悬挂豫P7***5车牌的绿色中型自卸货车,自12月15日以来多次出现在扶沟县江村镇、四站、包屯镇等区域。按照扶沟县交警大队部署,执勤民警立即通过视频巡查、蹲守途经路口、加强路面巡逻等方式进行查找。最终,于当日12时许,在扶沟县泛区四分厂北头处成功将该车及驾驶人刘某成功查获。

经调查询问,发现驾驶人刘某驾驶的豫P7***5(实际车牌号为藏DE***3)的大型车辆号牌是套用私自保存原自办幼儿园时所用报废注销的校车号牌,同时存在实施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相关证据面前,驾驶人刘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扶沟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采取扣留车辆,收缴其使用的车辆号牌,并处以罚款5700元、驾驶证记22分的处罚。驾驶人刘某终于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周口交警提醒:我们国家对机动车号牌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随意套用其他车辆号牌,被查处后经济利益受损不说,一旦酿成交通事故,将会追悔莫及。

信息来源:扶沟县交警大队
编辑:李   畅
校对:余永章
审核:赵   辉

周口市交警支队
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介绍安全出行知识、开展路况信息提示、接受群众咨询和举报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