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发布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

民生   2025-01-20 16:38   辽宁  

盐湖区春节期间

禁止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情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 法》《盐湖区人民政府 2024 年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令》等法律法规,现将盐湖区林区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林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范围

全区境内森林公园、天然林保护区、造林工程区、灌木林区以及南北两山的荒山、荒坡、荒沟、通道两侧林带、草原(地)内及边缘 500米范围内。

二、具体要求

(一)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沿山各乡镇办等相关单位应积极主动组织开展林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特别是提醒林区周边居民切勿向林区林缘燃放烟花爆竹,全面抓好林区禁放工作,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各沿山乡镇办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巡查巡护和监督管理,对发现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拒不停止燃放、拒绝上缴烟花爆竹的,移交相关执法单位处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全区人民共同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各单位接到举报人提供相关信息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林业部门举报电话:0359-2360127

应急部门举报电话:0359-2278689

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0359-12119

盐湖区林业局

盐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来源 |盐湖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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