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吉祥喜庆的节日氛围,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近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相继发布通告。市区哪些时段、哪些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随小布一起来看↓
七都街道:七都高品街春月江澜东侧人行道
滨江街道:惠民路与瓯江路交叉口159花园对面空地
松台街道:望江东路郭公山石像前广场空地
双屿街道:瓯江路与瓯南路交叉口北面空地
丰门街道:瓯江路与下店路交叉口(东瓯渔港停车场西侧路口)
藤桥镇:戍浦江公园北侧沿中央大道人行道
雁湖公园南门前空地
埭头村党群服务中心北面停车场
御史桥村富强路(原火车货运站)入口边上(温州大道和富强路交叉口往南约140米)
华鸿时代中央公园北门斜对面约50米处
泽雅镇:龙溪艺术馆对面停车场
郭溪街道:景德东路百姓广场篮球场
娄桥街道:今汇路“1 号桥” 边停车场、沉木桥街与古岸路交叉口
新桥街道:新桥文化广场(西南角)
南白象街道:荷塘月色公园广场
茶山街道:梅泉大街290号对面停车场
✦除上述临时销售点外,鹿城、龙湾、瓯海其他区域一律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请广大群众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
七都街道:七都岛南侧观鸟台至望城驿站段二级平台
滨江街道:鹿城广场北侧瓯江江堤观景平台
广化街道:春天餐厅至东瓯大桥瓯江沿线江堤观景平台
双屿街道:望江西路和泰力路交叉口北侧江边观景平台
丰门街道:岩门公寓东南侧江边观景平台
藤桥镇:戍浦江公园南侧沿江段
瓯江路与衢江路交叉口堤坝上平台
埭头村党群服务中心对面公园
御史桥村富强路南向到底空地(原火车货运站)
永宁西路南洋公园对面空地
泽雅镇:龙溪艺术馆东侧沿河步道
郭溪街道:景德东路百姓广场篮球场北侧停车场
娄桥街道:奥体中心对面浙江建工工地
新桥街道:新桥文化广场(东北侧)
南白象街道:梧三路290号对面沿湖步道
✦除上述指定区域外,鹿城、龙湾、瓯海其他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及易燃物的种类
(一)《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二)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三)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四)孔明灯、钢丝棉等。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应当遵守的规定
销售点要限制经营规模及品种,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以及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不准超量储存,并在划定经营区域内销售,销售期内确保网点有专人看护。
销售点和燃放点周边请勿违规停车,过往车辆请提前减速,服从现场交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全有序通行。
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燃放非法渠道获取的或者已经超过保质期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人群密集场所及地下管线、化粪池等发射、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或者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发射、抛掷烟花爆竹;
(三)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四)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五)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临近春节
如何正确购买、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
做到“四看”“四不要”“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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