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华人买下$1700万豪宅后,竟被征税$13万?愤怒起诉卖家!
文摘
2024-11-22 15:40
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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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加国无忧
作者:51.CA 思忆
根据诉讼文件,一位加拿大的华人向一对美国夫妇购买了位于BC省惠斯勒(Whistler)的1700万元豪宅,但是由于该屋未支付2022年的联邦空置税账单,华人买家向卖家提出诉讼。2022年是空置税成为法律的第一年。提交至卑诗省最高法院的文件显示,来自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旅行博客作者Mark和Shauna Trieb于2022年9月5日签署合同,将该房产出售给崔某(Wilson Weizin Cui)。交易于2023年1月18日完成。崔购买了Trieb夫妇持有的控股公司的全部股份,获得了该房产。销售合同包含一项保证条款,声明Trieb夫妇的控股公司已缴清所有税款。然而,崔表示该公司并未支付联邦政府对非居民业主征收的未充分使用住房税,导致他必须支付127,910加元的税款。根据Canada.ca网站的信息,该税于2022年1月1日生效,要求支付度假房产价值的1%,除非业主符合免税条件。例如,如果房产是业主的自住房且每年居住超过六个月,外国业主可以免税。Trieb夫妇的旅行博客提到,他们于2017年在惠斯勒的Trail’s End Lane建造了这栋房子,但2022年在该房产的居住时间尚不清楚。根据房屋所在地的可居住性等因素,某些地区可能有适用的豁免条件或较低的居住要求。Canada.ca网站指出,根据Trail’s End Lane的邮政编码,房主或配偶每年至少居住28天即可免税。崔的诉讼称,该房产2022年被征税,而Trieb夫妇未支付该税款或向崔偿还税金,违反了销售合同。诉讼文件指出:“(Trieb夫妇)声称控股公司已提交所有税务申报并支付所有税款的陈述是不真实、不准确和具有误导性的。”加拿大个人通常免于缴纳该税,公开上市的加拿大公司、某些信托、注册慈善机构、合作住房公司、市政组织和其他公共机构、政府机构以及原住民治理机构也享有免税资格。但所有非居民业主以及部分加拿大人,即便符合免税条件,仍需提交空置税申报表。Trieb夫妇的旅行博客并未对媒体的置评请求作出回应。 今日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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