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风俗习惯(一)父母在家庭中的地位

文摘   2024-07-25 10:00   陕西  

父亲的地位

东方人赋予“父亲这个词的意义:东方人的观念中,家庭本身就是一个小王国,父亲是家中的最高统治者。每一个客旅的团体,每个支派,每个社会、每个家庭都必须有“一位父亲”,他是这个团体的头。

他们称一个人为其发明物之父,犹八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之父”,雅八是“住帐篷、牧羊牲畜之人之父”。因为约瑟是法老的救助者和保护者,所以他说,S使他如“法老的父”。东方人的脑子里无法想象任何一个团体,没有一个做他父亲的。

族长制度下的至上父权。在族长制的统治下,父亲是最高指挥,父亲拥有的这个权威可及于他的妻子、他的孩子、他的儿孙、他的仆人和他所有的家人。而且如果他是族长的话,这也及于整个支派。

今天的许多贝都因阿拉伯人,除了这种族长治理外,并没有ZF。当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应许之地居住帐篷的时候,他们就是这种相同制度的治理。当摩西的律法颁给以色列的时候,父母的权威,尤其是父亲的权威仍然被承认。世界中的一条便是当“孝敬父母”。在许多方面,父亲都是家庭事件诉讼中的最高法庭。

权威的继承。在大部分的情形下,父亲所拥有的浩大权威是传给他的长子,长子在父亲去世后,接管父亲的领导地位,这样,亚伯拉罕死的时候,以撒在他父亲的家属中就成了新的“族长”。他和利百加曾经在他父亲的权威下住在那个家庭里,而这一权威的继承,后来传给了他。以实玛利,因身为仆碑之子,不能继承这个地位。有些情形下,父亲把权威的继承赐予别的儿子,而不给长子,就像以撒把这个给了雅各,而不是以扫。

孩子们对父亲的尊敬在东方一直到近代,子女对父母的尊敬,尤其是对父亲几乎是普遍的。在阿拉伯人中间,非常难得听见有一个儿子不孝顺。孩子早晨很习惯的亲吻父亲的手,向他请安,然后以恭顺的态度站在他面前,预备接受任何指示或等候许可再离开。然后父亲常把小孩子放在他的腿上。

摩西的律法要求顺从父母,他们可以把一个悖逆、不顺从的儿子惩罚致死。使徒保罗重申这命令,儿子必须听从他们的父母。

母亲的地位

妻子对丈夫而言的地位,对丈夫的地位而言,妻子身处一个从属的地位,如果不是本质上的,至少也是职位上的。古代的希伯来妇女并不像近代的西方妇女拥有无限制的自由。在东方,两性之间的社交,显著的有某种程度的限制,是其他地方闻所未闻的。

汤姆森博士说“东方的妇女从来不被男人平等看待和对待,他们从不和男人一起吃饭,而是丈夫和兄弟先用,妻子、母亲和姊妹等着吃剩下来的。女人从不和男人并肩走路,却敬而远之地跟着。一般说来,女人都严谨的限制自己,谨慎自守,当外出时,他就从头到脚严密的蒙盖好。

我们可以从圣经上,找到这种对待妇女的态度的例证。我们注意到,雅各的妻子们在旅途上并不和他在一起,而是她们自己在一块儿。关于那位浪子的父亲为他儿子预备的筵席,圣经也没有提到他母亲去参加。所有这些都和东方的习俗一致。

但是,虽然这些事情真是这样,我们也必须了解,旧约圣经并非把妻子描绘成仅是她丈夫的一个奴仆。我们看见,妻子或好或坏,对丈夫都有极大的影响,而且在大部分情形下,丈夫表现的非常尊重妻子。亚伯拉罕待撒拉如同一个女王,而且关于家务事,她管理着许多方面。关于那位生下以实在玛利的夏甲,亚伯拉罕对撒拉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她。”在箴言里,给希伯来妻子和母亲的敬辞中,显示出她是一个对丈夫影响很大的人,“她丈夫心里依靠她,她开口就发智慧。她的儿女起来称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称赞她。”

母亲在子女心中的地位

东方的孩子们对母亲几乎和对父亲同样的尊敬,他们相信S给了母亲受到尊重和拥有权威的权利。事实上,在权威方面,他们看重父母,好像S的代表人一样。不论父母多么不尽责,子女仍然认为他们有这个地位。一般来说,希伯来的孩子即使长大成人了,仍然极敬重他们的母亲,这可由犹大国和以色列国的诸王深受母后影响的例子说明。

犹太妇女的地位高于异教妇女的地位。在东方,妇女地位的低下是一个普遍现象。在许多情形下,她们不像西方的女人,是男人的伴侣,而比较像是一个劳工,或是一个奴仆,或是男人的一个玩物。这种情形已经存在了数世纪之久。但是希伯来妇女的地位,却久在基督教兴起与她们中间以前,已远超过异教妇女的地位。关于这个,汤姆森博士作证:“他们中间妇女的地位远比阿拉伯妇女的地位高。整体看来,希伯来妇女的人格一定曾经得到并保持了这个较高的地位。阿拉伯人无法列出像那些点缀希伯来历史的敬虔又优秀的妇女。贝都因人的母亲不曾教导,也没有能力教导,像利慕伊勒王跟他母亲所学的这种箴言。因为阿拉伯人也无法想象,箴言最后一章里所说的“才德的妇人”。依他看,这样的人格品德是不可思议的。”


邢味隽语
心灵家园,谈信仰,悟人生,叙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