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新化!县政协原副主席刘晗:移送检察机关
经查,刘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宴请及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亲友谋取利益;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打牌赌博;私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湖南省新化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晗接受审查调查
湖南省新化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刘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娄底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三湘风纪)
刘晗被带走前先天还在白溪镇出席豆腐厂动工仪式(4月11日)。
刘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经娄底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娄底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晗开除党籍处分;由娄底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娄底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