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限期接受处理的
公 告
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集中开展现场执法未办结案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请以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杨某、潘某春等(共2684人)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新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地址:上梅街道办事处跑马岭社区66号,电话:3213226)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