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厅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和数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保障中心专技岗位4个,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专技岗位4个,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技岗位2个,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专技岗位4个,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中心专技岗位3个。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自治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设在我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比选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的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比选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00-11月15日17:00。
3.报考人员下载《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据实填写,不得对表格内容进行改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ydwbx@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为“比选单位+报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不接受传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养、文稿写作能力等。笔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均按零分处理。
2.笔试于2024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举行,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预计于2024年11月底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可查看笔试成绩。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 审|叶 鹏 燕
二 审|党曹兆竹
三 审|王 安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