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分期支付,到期却摆烂耍赖?
近日,
腾冲法院对一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7年,杨某与李某、寸某、段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三人租赁厂房及场地,合同对租期、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进行了约定。后因杨某未按期支付租金,李某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杨某支付租金等各项费用。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判令杨某支付李某等人租金等各项费用合计39万余元。
履行期限届满后,杨某未按期支付任何款项,也未和李某等人联系,李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法院未查询到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执行法官多方联系到杨某并做工作,杨某表示愿意支付租金,但自己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分期支付,李某等人也同意了杨某的付款方式,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但是,约定的第一期付款期限到来后,执行法官联系杨某要求其付款,但杨某仍然表示没有钱支付。鉴于杨某上述失信行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日。
法官提醒
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对此,腾冲法院将继续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更坚决、更有力的措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