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公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警示提示

文摘   2025-01-15 22:39   云南  
为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提高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寻甸县公安局现对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进行曝光,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警示提示。
(一)
一iy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2024年1月2日,冯某某驾驶云D8***2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砂石料沿国道213线由南向北行驶,10时59分许,冯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国道213线K1968+400m(功山镇蒲草塘街)路段时,遇行人黄某某由西向东横过道路,冯某某驾车避让不及,云D8***2号重型自卸货车与行人黄某某碰撞碾压,致黄某某现场死亡,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的原因:

 该起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系冯某某驾驶的云D8***2号重型自卸货车经过村庄路段时未减速慢行村庄及存在超载违法行为,其次是行人黄某某横穿没有人行横道的机动车道时,未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安全提示

 车辆超载,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并严重影响车辆转向和刹车性能,使车辆出现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危险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行人在城市道路上行走时,要遵守交通信号,行人在乡村道路上行走时,要靠道路左侧行走,迎着来车方向,与机动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并随时观察道路前后方车辆和路况,及时躲避异常情况。

 行人禁止上高速。

(二

终身禁驾人员曝光



 2022年8月10日,鄢某某,醉酒后(血检结果:102.10mg/100ml(乙醇/血))驾驶云A3***V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寻甸县凤合镇龙池村路段时超车,所驾驶车辆与李某某驾驶的云AR***7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现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鄢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23年4月17日,鄢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寻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23年12月19日,经昆明市交管局批准,鄢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吊销鄢某某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醉驾的民事责任:

 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方对于商业险部分均不予赔偿。
 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方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驾驶员/车辆所有人)追偿。
     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依法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酒驾醉驾的其他后果:

 酒驾属于违法行为,会使个人档案留下违法痕迹,影响前途。若醉驾者被处以拘役处罚,将不得从事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职业,也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此外,由于我国在政审方面的规定,被政审人及其近亲属一旦有因酒后驾驶触犯刑法的情况,将会对被政审人产生影响。

(三)

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警示提醒




1、肖九线鸡街镇庄子村至鸡街镇小汤浪村路段道路相对平直,该路段岔路较多易发生重大事故,行经岔口时请提前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通行。

2、先锋镇没租哨村至先锋镇姚家村路段,该路段重型货车较多,岔口较多,车速较快,转弯时货车盲区较大,行经岔口或转弯时请提前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通行。

3、柯渡镇磨腮村至柯渡镇可郎村路段,该路段岔口较多,车速较快行经岔口时请提前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通行。

4、六哨乡河底村至六哨乡板桥村路段,该路段上滑坡、塌方等自然灾害频发,且绝大路段地处临崖、陡坡路段,道路较窄,易发生翻坠事故,请过往驾驶人注意观察路面,减速慢行,不占道行驶,不在弯道上超车。

5、G213小黄坡至花箐绍路段,平交路口较多,车流量大,下雨路面湿滑。

6、金所辖区至老渡河坡脚,坡脚没有红绿灯,事故多发。

7、魏所至天生桥路段,平交路口多,沿线村庄、学校较多,易发生交通事故。

8、金柯线麦冲坡至16公里路段,夜间浓雾,道路结冰,事故多发。

9、G248羊街至黄土坡路段,沿线村庄路口较多,事故多发。


来源:交警大队
审核:陈绍俊、姚云、田小军
发布:寻甸县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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