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夯实创新发展人才基础的若干意见》(阜发〔2018〕23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我校2025年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人才(团队)、副高以上职称人才(团队)和高技能人才(团队)100人,有关岗位要求见下表。
(一)报考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符合我校公布的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3.持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海外和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年龄要求:博士和副高以上职称人才(团队)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急需的人才(团队),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高技能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皖人才办〔2023〕5号)属于C类标准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人才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一)待遇标准
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按照阜阳市和学校引才政策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人才津贴、生活补助等,根据学校具体岗位需求以及应聘人才的个人情况,双方按照协商签订的聘用协议约束管理。学校建设急需的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
(二)具体说明
1.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学校积极争取阜阳市有关政策,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尊重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幼儿园)就学;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按“同级互转”原则妥善安排。
2.高层次人才配偶:根据阜阳市有关政策符合安置条件的,由学校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安置事宜;不符合阜阳市有关政策安置条件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安置工作。
(一)报名
报考人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s://zp.fyvtc.edu.cn。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个人条件符合报考的岗位要求。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截至各岗位招满。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1.初审。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和心理测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按学校要求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成绩、不对外公布。
(三)考核
专业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通过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五)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和目标。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1.报名时间为正式发布人才招聘公告之日起有效,分批次组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各岗位招满为止。
2.给予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人才招聘专业考核费用由学校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4.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参照《安徽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解释认定。
6.本公告为阜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预公告,最终招聘计划以正式公告为准。
7.有关政策如有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冲突的,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8.联系方式:城乡建设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刘老师:18955805887、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军士学院)刘老师:17730391357、经济与管理学院范老师:19826579937、康养护理学院张老师:13470788200、医学院刘老师:15505583836、学前教育学院于老师:18326890977、马克思主义学院刘老师:15856786896、组织人事部高老师:18110510026。
本公告由阜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25日
联系方式:fytv630@qq.com。本平台法律服务由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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