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延安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冯迎春以受贿、徇私枉法被公诉

文摘   2024-11-24 20:18   陕西  


文言传 2024年11月24日(总第2214)第(0503)农历甲辰年10月24日、星期日、投稿邮箱:sxyq00555@163.com,  封面;岚风

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铜川市中级法院院长冯迎春以受贿、徇私枉法被公诉

在陕西的司法体系中,原延安市中院院长冯迎春,他以其贪婪无耻、滥用职权的行为,玷污了法律的尊严,让人们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深深的质疑。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因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已被依法提起公诉。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冯迎春个人的贪腐罪行,更暴露出陕西法院系统在干部选拔任用、司法监督等方面的职责缺失。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众号文章指出,冯迎春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职务调整、司法审判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更令人愤怒的是,他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却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回顾冯迎春的仕途,简直就是一部贪腐升迁的丑剧。从延安地区政法干校副校长到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再到黄陵县人民法院院长、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最后到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迎春的每一步升迁都伴随着贪腐的阴影。他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大肆收受他人财物,为不法分子提供保护伞,严重破坏了司法环境。
在担任县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的过程中,冯迎春就已经表现出了明显的贪腐倾向。他利用手中的审判权,为一些不法分子开绿灯,让他们在司法审判中逃避应有的惩罚。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更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失去了信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贪腐成性的官员,却一路高升,最终坐上了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宝座。
在担任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过程中,冯迎春的贪腐行为更加肆无忌惮。他不仅违纪违法,为不法分子提供保护伞,还亲自参与枉法裁判,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他的行为不仅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深深的质疑,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冯迎春的贪腐行为之所以能够一路畅通无阻,与陕西法院系统在干部选拔任用、司法监督等方面的严重问题密不可分。一些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是看重其德才兼备、廉洁奉公的品质,而是看重其是否与自己关系亲近、是否能够为自己谋取私利。这种用人导向不仅让一些贪腐分子得以混入干部队伍,更让一些正直的干部感到寒心。
同时,司法监督机制的缺失也是导致冯迎春贪腐行为得以肆虐的重要原因。在司法体系中,应该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来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然而,在陕西法院系统中,这种监督机制却形同虚设。一些领导干部对下属的贪腐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甚至参与其中、同流合污。这种监督机制的缺失不仅让贪腐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更让司法公正和廉洁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冯迎春的贪腐案件不仅是一起个人犯罪案件,更是一起折射法院系统深层次问题的案件。其实,在冯迎春掌管地方审判权胡作非为最初,就有遭受其害的案件当事人,就依以案吃案,用法槌牟利,甚至歪曲法律规定,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有枉有纵,徇私枉法等严重违法行为举报,但吊诡的是,不处理违纪违法者,却对举报者横加指责、甚至威胁、刁难之能事。
据悉,延安中院近几年来,就有多名法官被查。公开报道就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员、执行工作局原副局长艾拥政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原延安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冯迎春,2024年9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赵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延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冯迎春的贪腐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深刻反思这起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得到有效维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冯迎春的贪腐丑剧已经落幕,但他的行为所留下的阴影却难以抹去。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得到有效维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法律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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