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无度,终遭严惩——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闫世斌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

文摘   2024-11-20 12:12   北京  


文言传媒 2024年11月20日(总第2200)第(0489)农历甲辰年10月20日、星期3、投稿邮箱:sxyq00555@163.com,  封面;文言 摄

贪腐无度,终遭严惩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闫世斌被双开并移送检察并审查起诉


近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传来了一则令人愤怒的消息:经黑龙江省委批准,该省纪委监委对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世斌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这一消息如同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了公众的心上,让人们不禁要问,这位曾经的执法者,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走向贪腐的深渊?
闫世斌,一个曾经手握重权、身居要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却背弃了党的宗旨,忘记了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他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这种行为简直是对党的纪律的公然挑衅。作为党员,他应该时刻牢记党的教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但他却选择了与党离心离德,这种行为怎能不让人愤怒?
更令人气愤的是,闫世斌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车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党上下都在严格遵守,但闫世斌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更败坏了社会风气。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遵守规定,却成了反面典型,这种行为怎能不让人痛心疾首?
在组织纪律方面,闫世斌同样劣迹斑斑。他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损害了党的团结统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他应该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但他却选择了欺骗组织,这种行为怎能不让人义愤填膺?
在廉洁纪律方面,闫世斌更是肆无忌惮。他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为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友谋利,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这种行为完全违背了廉洁自律的要求,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他身为执法者,本应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但他却成了贪腐的代名词,这种行为怎能不让人怒不可遏?
此外,闫世斌还违反了群众纪律,向企业摊派费用。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他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时刻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谋利益,但他却选择了与群众对立,这种行为怎能不让人痛心疾首?
更为严重的是,闫世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银行信贷、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这种行为已经完全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他身为执法者,本应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但他却成了法律的破坏者,这种行为怎能不让人怒发冲冠?
退休后,闫世斌依然不知悔改,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种行为简直是对法律的蔑视和挑衅,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破坏。他身为曾经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安享晚年,但他却选择了继续贪腐,这种行为怎能不让人咬牙切齿?
闫世斌的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他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个人的名誉和前途,更败坏了党的形象和声誉。对于这样的贪腐分子,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惩处,绝不姑息迁就!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闫世斌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这是对他贪腐行为的严厉惩处,也是对我们党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的有力彰显!
闫世斌的贪腐案件再次警示我们,反腐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和高压态势。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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