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联手公民信息成“提款机”
——辅警贩卖信息案万宁县法院庭审特写
在阳光普照的万宁市,一场看似普通的庭审,却如同一场荒诞剧般上演,揭露了某些人为了金钱,不惜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当作“提款机”的丑陋行径。11月27日,万宁法院内,四名被告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站在了审判台前,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悔恨,但似乎难以掩盖曾经的贪婪与无知。
这起案件的主角,周某信与彭某旺,一个看似普通的市井小民,一个则是身着辅警制服的“守护者”。然而,他们却选择了一条令人不齿的道路——勾结在一起,将手中的权力与便利,化作贩卖公民信息的“摇钱树”。周某信的狡黠与彭某旺的“内鬼”身份,两者一拍即合,仿佛是在上演一场现代版的“狼狈为奸”。
周某信并不满足于小打小闹,他深知,要真正将这条“黑色产业链”做大做强,必须找到更强大的“上家”。于是,他找到了蒋某军,这位看似无辜的“中间人”,实则在这场信息贩卖的罪恶游戏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蒋某军的出现,如同为周某信和彭某旺打开了一扇通往“财富”的大门,他们开始肆无忌惮地查询并贩卖公民的个人信息。
而在这场罪恶的盛宴中,还有一位关键人物——彭某富,同样是万宁市公安局的辅警。他的加入,无疑为这场“游戏”增添了更多的“刺激”。彭某富利用自己能够接触公安内网的便利,私自使用正式民警的公安数字证书,登录平台查询公民的个人信息。这些原本应该被严格保护的信息,如今却如同商品一般,在他们的手中被明码标价,肆意贩卖。
庭审现场,四名被告人如同被剥去华丽外衣的小丑,站在聚光灯下,无处遁形。公诉机关的指控如同锋利的匕首,直指他们的罪行。那些被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如同一串串冰冷的数字,记录着他们的罪恶行径。而他们所获得的近8万元“收益”,更是成为了这场荒诞剧中的一大讽刺。
然而,这场庭审的讽刺之处远不止于此。在指控各被告人犯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同时,万宁市人民检察院还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请判令各被告人就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支付79112.98元的公共利益损害赔偿金,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这一举动,无疑是对他们罪行的再次鞭挞,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坚决维护。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对指控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四名被告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虽然表示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但他们的悔恨似乎难以抚平那些被侵害的公民心中的创伤。他们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更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严重践踏。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这意味着,这场荒诞剧还将继续上演一段时间,但最终的结果已经注定——四名被告人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回顾整个案件,我们不禁要问:为何会有辅警这样的“内鬼”存在?为何他们敢于如此肆无忌惮地贩卖公民信息?这背后,是否存在着监管的漏洞和制度的缺失?
或许,这场庭审不仅仅是对四名被告人的审判,更是对我们整个社会的一次警醒。它提醒我们,要时刻警惕那些潜在的“内鬼”,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受侵害。同时,也呼吁广大公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以免成为不法分子的下一个目标。
在这场荒诞的庭审背后,我们看到了人性的贪婪与无知,也看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但愿这场庭审能够成为一面镜子,让更多人看到罪恶的丑陋面貌,从而警醒自己,远离罪恶的深渊。而那些曾经为了金钱而践踏法律红线的人,也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