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充电、满电回家”倡议书

政务   2025-01-22 18:17   四川  


“安全充电、满电回家”倡议书


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电动自行车作为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给我们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使用不规范引发的火灾屡见不鲜,特别是“入户充电”“飞线充电”导致火灾伤人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切实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基于此,我们提倡“满电回家”,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加快充电设施建设,赋能绿色出行。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机构,要充分挖潜内部停放资源,合理布局、积极建设符合技术要求、普惠性,以及与公共建筑应保持安全距离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满足职工、相关行业就业人员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缓解充电资源局限的充电压力。对于已安装充电设施的场所,要对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查验,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安全监管,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应引进充分具备建设运维等保障力量的专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参与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强调安全运维,以减少违规使用、停放、充电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倡导“满电回家”,牢记安全无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内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利用单位公告栏、显示屏、电梯间及电梯轿厢等醒目区域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警示宣传,引导单位职工养成良好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习惯。广大职工要合理安排电动车充电时间,尽量做到在单位白天充电“满电回家”,具备条件的单位将内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减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压力。同时,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自觉将电动自行车规范放在户外规定停放区域;不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瓶车分离、把电瓶带进电梯;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

三、消防安全共创共建,守护平安家园。广大市民要发扬“城市主人翁”精神,主动监督身边“空中飞线”现象,发现“飞线充电”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动员广大职工树立“单位(社区)是我家,安全文明靠大家”的共同体意识,引导单位职工发挥好“劝导员”和“宣传员”作用,主动向身边家人朋友宣传提醒不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可能产生的危害,自觉配合有关部门以及乡镇、物业等单位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安全治理工作,发现相关违规行为主动进行劝导,积极引领“满电回家”,争当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宣传者。

安全无小事,关系你我他。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的“领航员”“示范员”“宣传员”和“监督员”,为平安武胜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美好生活环境!

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doc

武胜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


武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16日



             编辑 | 雷皓婷(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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