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申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所在建筑依法取得合法产权手续,并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主动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确定后,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申报要求
一、以本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证照登记的名称申报,上一年度已确定为重点单位的无需重新申报。
二、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各自独立申报;建筑物本身符合界定标准且有统一产权单位的,应当独立申报。
三、物业服务企业与产权单位、经营或使用单位身份竞合的,可作为申报主体。
四、《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中的“以上”“大于”均包含本数或本级。
五、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填写《武胜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报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826-6261192;
0826-6234909
附件
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