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工作的通知

政务   2025-01-21 19:09   四川  

关于申报2025年度消防

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实施《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通告要求,结合武胜县实际,现将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申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所在建筑依法取得合法产权手续,并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主动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确定后,由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申报要求

一、以本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证照登记的名称申报,上一年度已确定为重点单位的无需重新申报。


、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经营或使用单位,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各自独立申报;建筑物本身符合界定标准且有统一产权单位的,应当独立申报。


三、物业服务企业与产权单位、经营或使用单位身份竞合的,可作为申报主体。


四、《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中的“以上”“大于”均包含本数或本级。


五、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主体应当依法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填写《武胜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报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0826-6261192;

              0826-6234909


附件


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doc

武胜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

武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20日



编辑 | 吴迪
责编 | 陆子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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