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文化管窥:解密从一至十
无论古今,数字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乃至经济民生都息息相关。宋人一首小诗:“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用移步换景手法把烟村、民居、亭台、花木等景象串联在一起,构成一幅令人向往的田野风光图,而其中最妙之处在于,它融入了生活中最常见的十个数字。这十个数字不仅起到了集点成象的作用,还点染出疏阔淡雅的意境。从诗中还能得知,中国古代用的是十进位制,使用的数字共有十个。那么,国人习以为常的数字,创制来源是什么?构形依据又是什么?不妨以最常见的“一二三”这三个数字来管中窥豹,谈一谈这个问题。
中国数字的来源
关于中国数字的创制来源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认为是从刻画符号演变而来,第二种认为是从算筹演变而来。刻画符号主要是指仰韶文化遗址出土陶片上的简单笔画,这些笔画有的类似于数字,但与古汉字中的数字相比还是有较大区别的,所以我们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古汉字中的数字是从算筹演化而来。
算筹,是一套用竹木制作的筹码,由一定数量的小竹棍和小木片组成,是古人用来计算数目推演事态变化的工具。从形制和作用来看,不仅汉字中的数字和后世的算盘是从算筹演化而来,甚至围棋和八卦符号也与算筹密切相关,这从“算筹”两字的构形造意可见。
“算”,从竹,表竹制筹码;从具,本表排摆食器,转代可表排摆;整体构意表示排摆筹码,实指意义表示计算数目。筹,从“竹”,表竹制筹码;从“寿”兼表声,本表铸造中金属液体曲折流动,转代可表运行变化;整体构意表示筹码运行变化,实指意义表示用算筹推演事态变化。
在我国古代,军官用算筹推演战事,属于推演事态变化;用算筹推演战事,类似于围棋。中国很早就发明了围棋,甲骨文中已有“棋”字,春秋时期更有了围棋的明确记载,所以围棋很可能是从推演战争的上古算筹演化而来,这一点从成语“运筹帷幄”中可见一斑。
此外,占卜也属于推演事物变化。中国古代的占卜分为“卜”和“筮”两种方法:卜,就是用龟甲和牛胛骨烧灼出的裂纹推测事物走向。“筮”,就是用抽取蓍草或摇出筹码形成的组合推测事物走势。后来,“筮”演化为八卦推测法。从出土文物西汉马王堆帛书用数字表示卦象来看,乾卦等八卦符号很可能也是从算筹演化而来,这也正是中国十以内数字都含有哲学意义元素的原因。
“祘”是“算”字的异体写法。《说文》:“祘,明视以算之。从二示。”其实,“祘”由“二示”构形有三重含义,一是表上天示意;二是表连续演算;三是表十进位制。“祘”有十个横平竖直的笔画,既可喻表算筹,又可喻表十进位制。
古代数字创制以后,不仅用于实际生活中的各种数目计算,而且很早就进入课堂用来培养儿童的计算能力。《周礼·地官》中有这样的记载:“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九数,即九个数字,泛指算数。显而易见,作为六艺之一,算数是周代贵族子弟必学的课程。
商代的情况也同周代一样,虽然不见将算数用于教学的直接记载,但从“教学”两字的甲文构形中我们可以体会出来。
图1:“教学”的字形演变
“教”,甲文由“爻、子、攵”组成(见图1)。“爻”,实际是两个“乂”字相叠构成。在甲文中“乂”表“五”,两个“乂”可以看成是五加五的算式;“子”在此表示小孩;“攵”,像一只拿着木棍的手,在此表示老师写字;整体构意表示老师教小孩做算术题,实指意义表示老师教导小孩学习。后世的金文和秦简字形虽然略有变化,但基本构意与甲文一致。
“学”,繁体字作“學”,这是从秦简字形直接继承来的写法。甲文“學”(见图1第二行)字上部为两只手,手之间是个“乂”(五);下面的部件像个房子,其实是甲文“六”的写法;整体构意表示两只手在演算五加六的算术题,实指意义表示学习。金文为了明确是小孩在学习,在字形下面又加上“子”,整体构意就变成了小孩演算算术题,实指意义与甲文相同。在古代,小孩不学习为“蒙”,开始学习叫作“开蒙”,用心体会学的内容叫作“悟”,学有所得叫作“觉”。“觉”,繁体作“覺”,下部从“见”,表示见识明了,上部从“學”省“子”兼作声符;整体构意表示学而明,实指意义表示觉悟。
从“教”和“学”的字形可以看出,“五”和“六”的写法都像是小木棍组合而成。甲文中的“五”和“六”是数字的写法,实际教学中很可能就是用实物算筹为小孩做演示,所以甲文数字的直接来源应该就是算筹。
一
在甲文和金文中,数字“一”都用一横表示(见图2),一横代表一支算筹。在卜辞中表示最小的正整数和序数词第一,譬如“一牛”“一月”。在币文中,“一”字竖写为“∣”,这也说明“一”的写法从算筹而来,因为就算筹而言,“一”就是一支小木棍,横竖没有太大差别。石刻“一”为了表明是木棍,在“一”的基础上又加了“弋”旁。“弋”,本表木橛,在此表木棍,也就是算筹之义。
图2:“一”字古文
后世经过引申,“一”表如下用义:某一、每一、专一,另一、统一、整个的、初始的、少许的、一样的、一致的、平均的,等等。由于与八卦同是从算筹演化而来,所以古代的“一”又被赋予了一定哲学意涵。《说文》:“一,惟初太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许慎的解释依从哲学视角,他说“一”表示天地未开时处于混沌状态的元气(也叫太一)。“道立于一”,是说天道从“一”开始分化。由《易经·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来分析,“道”是指天地混为元气时促使其分化的阴阳运动和规律。仅就“一”表数字而言,“一”表“太极”应该属于引申义,但从八卦也来源于算筹而言,“太一”与“数一”在概念上应该是融合发展的。
中国数字有规定的大写法。据顾炎武考证,大写数字是唐代武则天发明的,目的是防止有人篡改数字。武则天不仅善于治国理政,而且精通字理。她所定的大写数字,并非是随意选的同音字,而是每个都有意联关系。
“一”的大写为“壹”。《说文》:“壹,专一也。从壶,吉声。”许慎解释的是引申义。“壹”,陶文由“吉在壶中”构形(见图2)。“吉”,构意本表公鸡报晓,象征表吉利,在此则表元气充盈。元气,即阳气、热气,所以“吉在壶中”表示壶中热气充盈,实指意义表烧开水的壶。由于“壹”壶为浑圆形,内中又充满元气,正好与也表元气的“一”意象相通,所以“壹”就被借作了大写的“一”。
二
数字“二”,在甲文和石刻中都是用两横表示(见图3)。在卜辞中,“二”表示大于一的整数和序数词第二,譬如“二邑”(二城)“二月”。在币文中,“二”写为两竖,在汗简中则由“二、弋”复合而成。“二”大写为“贰”,金文由“戌、二、鼎”构成(见图3)。戌,本指锄刀,在此表分剖;二,表两个;鼎,指器皿;整体构意表示一分为二的器皿,实指意义表示一对器皿。秦简讹变为由“戊、二、贝”构形,构意与金文相同。由于一对器皿为一式两个,故此“贰”就作了大写的“二”。
图3:“二”字古文
除了表数字,“二”还引申有如下用义:其一是不专一,不一致。《汉书·王陵传》:“勿以老妾故持二心。”其二引申指两样、不同。《后汉书·韩康传》:“口不二价。”其三引申指背叛。《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二。”其四引申指可以并比的。《史记·韩信传》:“功无二于天下。”其五引申指副的,次等的。《周礼·天官·大宰》:“建其正,立其二。”
“二”字也有哲学意义。《说文》:“二,地之数也。从偶一。”这是许慎根据《易经》:“天一地二”的观点所作的解释,意思是天为“一”地为“二”,地是从天分化出来的。
三
“三”的甲文、金文、石刻都用三横表示,币文用三竖表示(见图4),几种写法的构意都表示三支算筹。在卜辞中表示数字“三”和序数词“第三”,譬如“三牛”“三月”。在古代汉语中,“三”往往不是指具体的数字,而是指泛指多次,再三。譬如《战国策·赵策三》:“鲁仲连辞让者三。”“辞让者三”,就是再三、多次辞让。成语“三思而行”也是指多方面思考而行,而不是实指思考三遍而行。
图4:“三”字古文
“三”表示多数,也是从哲学意涵而来。《说文》:“三,数名。天地人之道也。于文一耦二为三,成数也。”许慎所说的“数名”之“数”,不是指数字之“数”,而是指卦象之数,也即“天地人之道”。所谓“文一耦二为三”,是说“三”是由“一”和“二”耦合而成,其中“二”表天地,再加一横表人,这样就构成了天地人组成的“三才”,而“三才”正好对应《周易》里面的“成数”。在《周易》里,“成数”指由三个通横(乾卦)或断横组成的卦象,它包括天上、地下、人事等一切现象,体现了是老子“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哲学思想。由于“三”可以生成万物,所以在古文中它就有了“多数”和包含一切的意思。
“三”大写为“叁”。“叁”是“参”的改形字。繁体写作“參”,金文由“星、卩”构成(见图4)。星,在此表星星;卩,像人跪坐形;整体构意表示人坐着抬头数星星,实指意义表示商星。金文②形又加“彡”表星星闪光,构意不变。秦简隶化为“品、人、彡”构成,成为后世“參”字原型。商星是二十八宿之一,因其由三颗亮星组成,遂被借为大写的“三”,并改写为“叄”,简化后写作“叁”。
四
文字学家郭沫若说:“中国数字之一二三今古无别,四则颇有出入……故数字系统大抵以四字为界,由四之异体以至于九则别为一系。”郭沫若的意思是:中国数字一二三的写法古今一致,都是叠积笔画构成,从四开始出现异体变化,由四至九与一二三相比属于另一种造字方法。换个角度说,数字一二三的形义关系比较好理解,从四到九就不那么好理解了。
其实在甲骨文中,“四”也是由叠积笔画构形,但到金文中则改为用象征法构形。这是因为文字的认读需要讲求效率,而要使效率高不仅需要笔画简练,还需要字与字之间容易区别,否则也会降低效率。叠积笔画构成的数字,虽然在笔画少的时候直观易辨,但当笔画多了以后反而不利于认读。试想,如果“四”至“九”都用叠积笔画构成,不仅书写时会很麻烦,而且在认读时还容易认错数字,认错数字就不单纯是效率问题了。
图5:“四”的字形演变
金文“四”是象形字(见图5),其中金文①形象刺绣用的撑子。撑子由两个竹圈相套组成,刺绣时将绣品绷在上面有利于操作。由于撑子可将绣品向四外撑开,于是本表撑子的“四”就转作了数字“四”。金文②形比①形简化,由方框中加“八”构成。“八”表向外分开,方框可表绣床。绣床是一种方形的刺绣撑子,一般用于制作大型绣品,所以金文②形与①形构意相同。
币文“四”也是象形字,上面的圆形代表绣撑子,下延的两竖代表下垂的绣品。秦简“四”由金文②形隶化而来,是后世“四”字的直接来源。从语源上说,“四”通“丝”。显然,刺绣与丝线和丝绸也是密切关联的。
“四”大写作“肆”。《说文》:“肆,极陈也。”极陈,即吊挂起来陈列,这是转代用义。在甲文中,“肆”字由一个长毛的动物旁边加“又”构成。长毛的动物应该是貉子一类的动物;“又”,表示手;整体构意表示人在为宰杀的动物剥皮。由于剥皮需要将动物吊起来、将皮与肉四外分开,所以“肆”就由四外分开义象征性地做了大写的“四”字。
除了表示数字,“四”也有哲学意义。《说文》:“四,阴数也。象四分之形。”许慎说“四”是纯粹的阴数。按《易经》的观点,阳尽而阴生,阴尽而阳生,阴阳可以互相转化。在九位数字中,“四”的前面是含阴的阳数“三”,后面是阴阳参半的“五”,因而“四”既是由阳数转化而来的阴数,又是可以生阳的阴数,所以许慎称之为纯粹的阴数。
五
“五”在甲文中有多种写法,反映了数字表示法从直观表意开始转向间接表意。这也说明,用象征法表示数字并非肇始于周代金文,而是肇始于商代甲文,只不过象征法在甲文中是从“五”才开始采用的。
“五”,甲文①形和币文都是用五画叠积构成,由于辨识起来比较麻烦,甲文②形改为在“二”中间加“乂”构成,而甲文③形则简写作“乂”(见图6)。“二”,作偏旁可表相连或对称的两部分;“乂”,表中间相交;整体构意表示相交于中间,实指意义表示数字“五”。从算筹为木棍而言,“五”的构形可以理解为从栅栏或栅栏门而来。由于栅栏属编结物,因而“五”可转代表示编结、行列,排列的事物。
图6:与“五”有关的古文
例如“吾”,其中的“五”由栅栏门转表编结物;“口”表器皿,整体构意表示器口上的盖奁,譬喻可表人嘴。由于人说话自指时往往用手回指自口,故此在古籍中转代表第一人称。虽然单用时表示自指,但在组合字中“吾”与“五”一样,仍可表示栅栏门或像栅栏的事物。
比如“衙”字,甲文由“五在行中间”构成。行,表示通行;五,表示栅栏门;整体构意表示可通行的栅栏门,引申可表列队行走。后世将“五”改为“吾”,就变成了“衙”字。在卜辞中“衙”表猪圈的栅栏门。《卜辞》:“豮乩……衙……”豮,阉割的猪。乩,本表卦象的总结,在此引申表汇集。卜辞大意是:猪们汇集起来……进了猪圈的栅栏门。由于古代官署门前也都设有栅栏门,所以官署又称衙门。衙门又写作牙门,这是从门口的栅栏门像人口中的牙齿譬喻得来的叫法。
从语源上说,“五”通“午”,所以甲文④形的“五”写得近似于甲文“午”。“午”,甲文像交缠在梭子上的丝线形,金文像箭杆中间缠着线团,秦简将线团改成一横,币文又将箭头写成了一撇一横。显然,后世的“午”主要从币文而来。由于纬线缠在梭子中间,梭子又经常穿行于经线相交的位置,故此“午”既可喻表中午,又可转表编结或像经纬线的事物。“午”与“五”除了在中间义上相通,在字形构意的意象图示上也相通。所谓意象图示相通,是指绷在织布机上的经线与栅栏的样子基本相似。
由于与“午”相通,所以在作偏旁时“五”往往可以表示“午”的构意,譬如“敔”。
金文“敔”的左旁为两个“五”相叠,右旁是个“攴”字。“五”相叠表示排列的丝线;“攴”,象手持棍形,在此表示敲击;整体构意表示人持木棍敲击丝线,实指意义表示一种丝弦乐器。金文②形将“五”相叠改写成“吾”,成为后世“敔”字的直接来源。
那么“敔”是一种什么乐器呢?《说文》:“敔,禁也。一曰乐器,椌楬也,形如木虎。”许慎的意思是,“敔”即椌楬。其实,椌楬是两种乐器。楬,指节板,由细绳栓三块木板组成,后世称“板”。椌,即箜篌,由盒状音箱上绷着丝弦构成,音箱一端雕有高企的虎头,下面由木架支撑,演奏时用小木槌敲击。为了区别外来的竖式箜篌,现在一般称这种箜篌为卧式箜篌。由于椌和楬在古代都属于击打节拍节制旋律的乐器,所以“敔”又转表“禁”义。
箜篌是中国的一种古老弦乐,在周代称“攻敔”。“攻敔”不仅表乐器,而且在金文中还表“吴国”国号,出土文物中就有带“攻敔王光”铭文的铜戈。攻敔,古籍写作“勾吴”,简称为“吴”,辖地由今江苏省大部和安徽、浙江各一部构成。攻敔的国号应该是由箜篌出自苏锡常地区而来,用当地特产或地域特点作地名是商周时期的一种习惯,譬如胶东人善于射箭制箭,就用“齐”命名, “齐”字构形像一捆戳齐的“箭”。“吴”的本义为娱乐,大概当时的吴国人大多能歌善舞喜欢乐器,所以国名不是用乐器命名就是用娱乐命名。铜戈上的“王”字指吴王。吴国的初始国君姬泰是周王本家叔伯,原本封为伯爵,到十九世孙梦寿时改称王,传至夫差被越王勾践所灭。铜戈上的“光”字指姬光,即吴王阖闾。
“五”也有哲学意涵,《说文》:“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五行,指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要素的运行。交午,即交结于中间。许慎认为“五”从“二”指天地,而“乂”恰好表示阴阳在天地中间交结运行的状态。
“五”字大写作“伍”。《说文》:“伍,相互参伍也。”“伍”的构意为五人,实指意义表示古代军队的一种编制单位,引申表示队伍。由于“伍”由五人组成,故此便借作了大写的“五”。
六
“六”也是用象征法造的数字,在甲金文中写法一致,都像没有门的房子(见图7)。有人认为这是古文“庐”的写法,虽然意思接近但不准确。甲文“六”的构形确实是从茅屋而来,不过
不是从地面上的茅屋而来,而是从地穴式的茅屋而来。
图7:“六”和“陆”的演变
在商代,平原地区的普通居所很多为半地穴建筑,两间相连称为“吕”(六,古音读lu,转音为吕),其中里间称室(卧室),外间称堂,堂屋两边有门与院相通。所谓院,就是地穴堂屋门前的地坑,如果院子狭窄到只是一条过道则称廊(古写为良)。廊道通往地面的台阶称为“阜”。“阜”古音通埠,“埠”的构意表示水岸通到地面的台阶,转代可表码头。
综上可知,甲文“六”所表现的茅屋之所以没有门,是因为穴屋的门在地下部分,而“六”是从地上部分来的构形,自然不能有门。那么“六”为什么会借作数字呢?这是因为古代的穴屋,地下部分的“穴”和地上部分的“六”各占五成高度,而“六”处在地面之上,恰好是超出五成的部分,所以就被借作了数字“六”,意思是高出“五成”的数字。
在卜辞中,“六”除了表数字,还有两个实词用义。其一,表示“显露”的“露”。《卜辞》:“王乩曰,有彖六。”乩(集),卜兆的总结;彖,构意为晾晒的干菜,譬喻表卦象昭示的意义。由于穴屋的上部露出地面,故此“六”转代可表显露。卜辞大意是:“王总结卜兆说有昭示义显露。”其二,表示“埠”,《卜辞》:“作六于畔。”六,从穴屋台阶的上部譬喻表台阶上的码头。卜辞大意是:在河畔建造码头。
币文①形的“六”写作“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六”与“入”在语源上相通。“入”,像屋顶形,实指意义表示进入。古人穴居,进屋时首先见到的是屋顶,故此以屋顶转表进入之“入”。“六”也是从穴屋屋顶构形,与“入”音形相近意义相通,在货币上即使将“六”写成“入”,也会让人联想到是“六”。币文②形和楚简字形是甲文“六”的隶化写法,也是今天“六”字的直接源头。
“六”大写作“陸(陆)”。《说文》:“陸,高平地也。”许慎解释的是引申义。“陸”,甲文由“阜、坴”构成。阜,本表进出穴屋的台阶,引申表台阶。坴,由两个相叠的“岕”字组成。岕,构意为屋顶苫草的草庐,引申可表房屋,“二岕”相叠表示建在高处的亭台。“陸”的整体构意表示通往高处的台阶,引申义既可表高企的平地,又可表示高企的台阶。譬如在“陆续”和“陆离”两词中,“陆”都表示高企的台阶。陆续,字面意思指人顺着高台阶一级一级往下走,引申表断续而行。陆离,字面意思指人顺着高台阶往上走。由于人越走越高,在台阶下看上去人会变得越来越小模糊不清,因此转代表示幻影闪动模糊不清。
由于“六”和“岕”构意相通,所以金文“陸”将甲文中的“二岕”改为“二六”。为了突出高台,在“二六”下面又加了“土”字。虽然构形有变,但构意与甲文相同。陶文“陸”是从甲文和金文综合而来,“坴”的上部采用了甲文的“岕”,下部采用了金文的“土”。秦简将陶文隶化,就变成了后世的“陸”字。由于高企的平地与高于地穴的平地通义,所以“陸”就被借作了大写的“六”,简化后写作“陆”。
七
文字学家丁山认为,数字“七”来源于“切”字,这个见解比较可信。“七”,甲文和金文的写法都像“十”字(见图8),实际上它是物体上十字切口的象形字,字形构意表示用刀将物体切开或切断,实指意义表示数字“七”。后世为了区别于“十”,币文将其中的竖画改为向下弯曲,陶文又改成向右钩提,而石刻则在继承陶文写法的基础上将其隶化,于是就变成了现在的“七”。
古人为什么要用“切”表数字“七”呢?主要是从刀的结构和用刀的特点而来。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人们接触最多的刀是切菜刀。从菜刀的结构而言,刀刃和刀把之比一般是七比三,即刀刃部分占刀体长度的七成,刀把占三成。从用刀特点而言,人们切菜时,并非是用刀刃的全部长度,而是要让出三成长度只用后面的七成刀刃推切。由于切的结果都与“七成刀刃”有关,于是表示切口的“七”就被转作了数字“七”。由此可见,古人用“切”表“七”是从生活体验而来。
图8:“七”和“八”的演变
“七”与“切”相通,还可从大写的“柒”体会出来。《字汇》:“柒,与桼同。”《说文》:“桼,木汁,可以漆物,象形,桼如水滴而下也。”综合来看,“柒”的原义就是“桼”。“桼”又写作“漆”,俗称大漆。中国古代的“漆”取自漆树,取漆时一般是先在树干上切出一个斜槽,然后将容器对准斜槽绑在树上,这样就可以将渗出的漆液收进容器。取漆要用刀切割树皮,因而也叫割漆。由于切割树皮与“七”的构意相同,所以本表大漆的“柒”便作了大写的数字“七”。
关于“七”的哲学意义,《说文》是这样解释的:“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斜出也。”许慎的意思是,从“六”开始,阴逐步减弱,阳逐步增强,到“七”时阳已发展到占主体地位,但“七”还不是纯粹的阳,还有微弱的阴从中斜出。
在中国民俗文化中,“七”还是一个很有故事的数字。
故事一:“七”与死亡和鬼神有关。农历七月有“鬼节”,人死后要“祭七”。所谓“祭七”是指人死后要七天一祭,头七、二七……四十九天之内要连祭七次才告结束。据说,“祭七”对于死者和生者都有意义。
其一,帮助亡魂渡过七次劫难。“头七”是为了祭祀离去的七魄,三年守孝是为了守到三魂全都离去。至于连祭七次,则是为了帮助死人的灵魂渡过七次劫难。
其二,调和阴阳,保护家人。在道家观念中,“七”是一个阴阳调和的数字,而死亡则属阴。如果哪家有人死亡,其家宅被阴气笼罩的时间过长,就会影响家族气运,于是人们就请道士用“祭七”的方法调和阴阳,同时祈望亡灵保护家宅荫蔽后人。
中国的“魂魄”观念起源很早,商代甲文中既有“魂”又有“魄”,只是写法与今天有别。“魂”,甲文由“止在云上”会意(见图9),整体构意表示人死后升天化成的云气,实指意义表示人的阳气。古人认为,“魂”属阳气,也叫阳神,附身则人活,离身则人死,因而将“魂”视为能离开人体存在的不死精神。据说,祖先亡魂是子孙的保护神。古人认为,亡魂平时住在天上,享祭时则会降临家庙,庙中的牌位既是子孙与祖先亡灵联系的中介,又是亡灵在人间落脚的宿位。
图9:“魂魄”的古文
甲文中有这样两条卜辞:一是“魂来。”卜辞大意是祖先亡魂要来,大概是因商王有事应召而来。二是“隹魂令葬。”隹,唯,发语词。大意是:亡魂命令为他下葬。这是一条征询亡魂是否下葬的卜辞,得到的答复是可以下葬。显然,这两条卜辞既反映出商朝祭祀亡魂的内容,又反映出商王对待亡魂的虔诚态度。
“魄”是指依附人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说文》:“魄,阴神也。”古人认为“魄”是阴神,为附形之灵;“魂”是阳神,为附气之神。“魄”,甲文①形由“鬼、日”构形(见图9)。鬼,构意为头戴丧帽之人,转代可表死人。由于鬼属阴,故此又可表人的阴影;日,在此表光照;整体构意表示阳光照人形成的阴影,实指意义表示人的阴神。甲文②形由“日、卩加两点”构形。日,表光照;卩,本表跪坐之人,加上两点,则表人影;整体构意与甲文①形相同。在甲文中,“魄”表人的阴神,《卜辞》:“梱魄。”梱,本表挡门的地桩,在此表守住。卜辞大意是:守住阴神。其背景应该是上天让商王节劳,注意涵养阴神。
故事二:“七”指“人日”,传说中农历正月初七是人的生日。
据《东方朔占书》,女娲娘娘从正月初一开始创世,在前六天创造出鸡、犬、猪、羊、牛、马之后,于第七天造出了人。又据应劭《风俗通》说,女娲娘娘开始造人是用黄土捏人,虽然又忙又累竭尽全力,但还是达不到数量要求,于是就把盘卷的绳子浸满泥浆用力一甩,甩出的无数泥点也都变成了人,所以农历初七这一天便被定为人的生日。“人日”的节俗发端于汉朝,魏晋时期开始流行。中国传说的造人天数,与西方基本一致,只是造人的上神不同,《圣经》传说是上帝造人,中国传说是女娲造人。
八
《说文》:“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在古文中,“另”象残骨形,与“刀”组合为“别”,表示用刀将肉与骨分开,实指意义表示分离。许慎用“别”解释“八”,是说“八”的构意表示分开。从语源上说,“八”通“扒”和“捌”,二字都表把东西分开义。
从甲文①形看,“八”基本是由“二”改写而成(见图8),整体构意表示把事物分成两部分,实指意义表示数字“八”。甲文②形的两画呈相背形,更加凸显了“八”的分开义。在可以对分的十进制偶数中,“二”是最小偶数,“八”是最大偶数,所以“八”表数字是从最大偶数取义。
“八”有分开义在汉字偏旁中表现得也很明显,譬如“分”,整体构意表示用刀切分。再如“半”,甲文上部从“八”表示分开;下部从“牛”表牛体;整体构意表示分开的半片牛肉,实指意义表示一半。在周易哲学中,“八”代表纯粹的阳。此外,“八”还可以表示众多义,譬如:四面八方、才高八斗、五花八门等。由于与“发”谐音,所以在广东方言中,“八”又象征性地表示发财、财运、吉利等义。
九
“九”是“力”的改形字,现代写法的区别是:“力”字的第二笔是向内勾起,“九”字的第二笔是向外勾起,在甲文中,“九”的①②两形都是“力”字的倒文(见图10)。由此可知,“九”的字形构意与“力”密切相关。甲文“力”,象耒形(见图10),表示一种类似铁锨的翻地农具,由于翻地需要用力,故而转代表示力量的“力”。“九”字把“耒柄”反写,表示翻地到了地头,需要掉转方向重新往回翻,实指意义表示事物发展到头需要重新开始。在十进制中,“十”为“一”的进位,是重新开始的数字,而在重始前顶到头的最大数就是“九”,所以“九”表十进制中的最大数是从翻地翻到尽头譬喻而来。
图10:“九”的演变
“九”的构意为翻地到头,不仅从它同“力”的关系可以体会出来,还可从“九”作偏旁的组合字中体会出来。譬如“旭”和“轨”。在“旭”中,“日”表太阳;“九”表地头,地头即地边;整体构意表示地边的太阳,实指意义表示初升的太阳。在“轨”中,“车”,表马车;“九”,由翻地产生沟痕转代表沟状痕迹;整体构意表示马车留下的沟痕,实指意义表示车辙,由车辙引申又表两轮间距。
在语源上,“九”通“久”。《说文》:“久,从后灸之。”许慎所说为引申义。久,甲文象勺子扣在曲面上(见图3),整体构意表示用勺装火炭在马臀部烧灼记号,卜辞用义表示烧灼。由于烧灼的记号终生携带,故此转代又表长久。“久”的构意涉及马臀,马臀也即马尾端。“九”的构意涉及地头,地头也即地尾端,由于二字的构意中都含有尾端,所以彼此同音通义。
“九”字大写为“玖”,《说文》:“玖,石之次玉黑色者。”在“玖”字中,“玉”表玉石;“久”由烧灼而黑转表黑色,整体构意表示黑色的玉佩。黑色的玉佩挂在后腰垂在人的臀部,人的臀部也属尾端,所以用“玖”作“九”的大写,也是从二者构意相通才假借而来。
关于“九”的哲学意义,《说文》是这样表述的:“九,阳之变也。象其屈曲究尽之形。”“九”象曲折穷尽之形,表示阳走到尽头,开始向“一”转变。《列子·天端》也持相似观点:“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究(穷尽)也,乃复而为一。”
十
数字“十”,甲文用“丨”表示,实际上是把“一”竖起来(见图11)。在商朝人的概念中,“九”是十进制中的最大数,“十”是“一”的重新开始,它不是“一”的简单重复,而是十进制中的完结数,在概念上具有升级进位内涵。金文①形在甲文“丨”中间加上一个圆点表示完备,以突出“十”是完备数(见图11)。为了便于书写,金文②形将圆点改成短横,陶文又将短横改成长横,于是“十”就变成了今天的样子。
由于“十”是完备数,因此除了表示数词外,“十”还表示完备、齐全、极端等义。譬如:十全十美、十恶不赦,十分可爱等。《说文》:“十,数之具也。一为东西,丨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具,具备、完备。许慎认为,数发展到“十”就完备了。同时他还认为,在“十”中,一横表示东西;一竖表示南北;横竖交叉表示中央。所以他说“十”是“四方中央齐备”的数字。显然,这是把“十”与“五”呼应起来,从五行和五方相配所作的哲学阐释。
图11:“十、廿、卅”的古文
与“十”的思路一致,甲文①形“二十”的写法为“‖”,甲文②形则将两竖下部相连写成“∪”形(见图11)。金文①形继承甲文②形,先是在“∪”的竖上加点,后又将点连成一横,就变成了“廿”字。与“廿”构形方法相似,甲文“三十”写得像“山”,经过金文加点过渡到币文,“三十”就变成了后世的“卅”字(见图11)。
“十”的大写为“拾”。《说文》:“拾,掇也。”掇,收结、收拢。许慎用“掇”解“拾”是说“拾”表收结义,收结也即完结,这个意义正好与“十”的完结义相通,于是“拾”就作了“十”的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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