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管控时间:2024年12月14日0时至2024年12月22日24时止。
02
管控区域:中山市翠亨新区、三乡、坦洲、神湾、板芙等环珠、环横琴镇街行政区域全域范围划为临时管控区。
03
本通告所称的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悬挂滑翔、动力悬挂滑翔、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穿越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及其他空飘物。
04
实施飞行临时管控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爱好者应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和报备,严禁擅自飞行闯入。
05
对违反规定擅自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临时管控空域的,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6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可能违反本规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
美 编:林庆源
编 辑:杨韶艳 李博宁
责 编:邓菲 罗越衡
编 审:艾立强
素材来源:中山+
推动各镇村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不断开创中山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