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此项工作已开始→

政务   2024-12-04 21:35   广东  



符合条件的特殊儿童少年注意啦!

我市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

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及安置工作

已于12月2日开始

如何申请?在哪儿办理?

我们为你划好了重点



需要进行教育评估及安置工作的

特殊儿童少年有哪些

义务教育阶段有入学需求的适龄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含脑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含孤独症谱系障碍)、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

注:本市户籍的盲生转介广州启明学校就读,由其监护人根据启明学校招生工作指引自行申请入学(详情见“广州市启明学校”微信公众号。报名及咨询电话 :020-89814697,020-89810431)。



登记对象需符合条件

新生登记对象

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15周岁且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登记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山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可参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24〕20号);

(3)中山市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持有有效中山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


转学登记对象

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未满15周岁的已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的特殊学生,确需申请转学的,监护人可申请重新评估安置,教育主管部门按评估结果视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中山市适龄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及安置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户籍本(户主页、父母及儿童本人页);

(3)智力测验报告;

(4)残疾证或最近1年三甲医院的诊断报告;

(5)若有学龄前康复资料、医学评估资料、最近一年内听力评估报告(只对听障儿童)、最近一年内视力评估报告(只对视障儿童)、孤独症诊断证明及行为检核表(只对孤独症儿童)等材料的复印件可以一并提交。





办理时间



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家长提交申请到户籍及居住证所在镇街教育部门(转学学生可提交相关资料到各所在学校,学校汇总后再提交到镇街教育部门)




2024年12月18日前

各镇街教育部门完成特殊儿童少年入学转学信息审核




2024年12月20日前

信息审核不通过的,监护人更正信息、补齐材料后重新提交再审核




2025年3月8日前

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出具教育评估报告和安置建议




2025年3月15日前

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审核安置建议,出具教育安置意见,上报市教育体育局



安置方式

1.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安置。

2.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安置。

3.特殊教育学校安置。

4.送教上门安置。






未登记、审核不通过或未参加评估的,不予安排市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特教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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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相关附件

1.中山市适龄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及安置登记表

2.中山市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学校特殊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及安置工作的通知


-End-



美   编:郑丽萍

编 辑:杨韶艳 李博宁 

责 编:邓菲 罗越衡

编 审:艾立强

素材来源:中山新闻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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