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网传“政府院内群众抱干部腿”内容。经核实,视频中男子邓某,系洋县某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女子刘某某,为洋县磨子桥镇柳树庙村村民。
2024年12月22日上午10时,刘某某丈夫张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与邓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在洋县北环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张某某受伤,邓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警,张某某随后入院治疗。经县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张某某、邓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2025年1月13日张某某出院,全部医疗费用由邓某个人及保险公司垫付。双方因后续治疗、事故赔偿产生分歧,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来源丨陕西省洋县政府新闻办公室、长安街知事
编辑丨蒋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