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4日—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报废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可申请20000元/辆补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2.0L(含)排放标准以下燃油乘用车可申请15000元/辆补贴。
申领渠道:
2024年9月9日—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并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当地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下同),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4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6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000元。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1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3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000元。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政策范围内15类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补贴额度为销售价格的20%)。对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
对购买家装厨卫“焕新”政策范围内5大类32种家装商品并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按其实际成交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种商品可以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对交售个人名下旧电动自行车,换购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500元定额补贴(即“定额补贴券”)。其中,对交售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可额外再补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