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平湖男子“一个动作”,造成三车相撞……

民生   2025-01-20 20:03   浙江  

近日

平湖街头上演“惊险一幕”

一辆电动车在遭遇“开门杀”后


又与另一辆汽车发生二次碰撞

惊险万分



1月10日16时许

何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曹桥南路

将车停在车位后便推门下车

但开门瞬间,意外发生了



只听“砰”的一声

后方驶来的一辆电动车

猝不及防地撞上了打开的车门

朱某连人带车被撞倒在地

由于事发突然

左后方行驶的小轿车来不及刹车

与朱某发生二次碰撞



事故中朱某虽佩戴了安全头盔

但是未系好卡扣

导致其倒地后头盔脱离造成头部擦伤

安全头盔=保命符

驾驶电动车时

请佩戴好安全头盔并系好卡扣



驾驶员何某在开车门时

未观察后方过往车辆情况

引发了该起交通事故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什么是“开门杀”

“开门杀”即车辆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没有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到车门上。



值得注意的是,“开门杀”极易引发二次事故。在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伤者有可能因为临近车道的车辆避让不及,造成二次伤害。


如何避免“开门杀”


无论对司机还是对乘客来说,在开车门之前,一定要做的事就是先观察,也就是观察周边的车辆、行人的通行情况如何,待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



交警提醒,作为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如下几点:

1.驾驶人应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既不能影响其他车辆,亦不可妨碍行人通行。

2.乘车人要养成从右侧下车的习惯,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3.在停车后,驾驶人有义务提前提醒乘车人,特别是坐在后排的乘客,提醒他们看清车辆周围来往的行人、车辆的情况,在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下车。


春节临近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时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安行平湖

编辑:张敏慧 责编:郑煜纯 审核:朱俊生


平湖·好风景



地点:平湖市

摄像: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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