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声声震天响
烟花灿烂映红霞
但千万注意
燃放烟花爆竹有区域限制
自2024年12月以来
我市查获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起
罚款15人
教育劝阻燃放人员109人
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24日晚上,柯某某在当湖街道明湖雅苑南侧绿道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被查获。
2025年1月1日凌晨,俞某某在当湖街道新天地广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被查获。
▼
为保障市民群众
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安全稳定
防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
平湖这些区域继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燃区域:
平湖市区东至上海塘、乍嘉苏航道、乍浦塘,南至南环线,西至新07省道(现称“金平湖大道”)、平湖大道(现称“平善大道”),北至独黎公路合围区域及三港新城。
二、禁燃区域: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重点单位;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
●商品交易市场。
注:市区禁止燃放区域内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
烟花虽美
但是安全更重要
如遇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
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请拨打110举报
平安平湖,我们共同守护
来源:平湖公安
平湖·好风景
地点:平湖市
摄像:王帆
地点:平湖市
平湖市传媒中心所属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一律不得复制、转载、摘编。
平湖市传媒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浙江天卓律师事务所孙伟强律师电话:0573-85286100。 更多新闻线索,点我投稿爆料。 亲们点个和 高高兴兴每一天 幸福生活天天有 ↓↓↓
平湖市传媒中心所属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一律不得复制、转载、摘编。